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核知识点-填空题-选择题-问答题(闻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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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核知识点-填空题-选择题-问答题(闻总结)

名词解释。 1、行政的函义。行政,即公共行政,也称行政管理、公共管理。这些概念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行政是指政府处理国家的公共事务。政治学家、行政学家、法学家对于公共行政范围的界定,众说纷纭,各持己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分别从“三权分立”、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广义的管理等不同的角度界定公共行政的领域。我们认为,公共行政是指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这里公共组织是指政府,因此也可以说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法并不对所有行政关系作出规定或调整,只调整其主要部分。因此,行政法律关系范围比行政关系小,但内容层次较高。 行政法的法源、特点和分类。行政法的法源:⑴宪法;⑵法律;⑶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⑷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⑸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⑹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行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与刑法、民法并列为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行政法作为重要 的法律部门,主要有下述几种作用: 1. 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 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合法权益。 3. 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特征: (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11、国家行政机关概述。 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识,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答:1.适应需要原则。2.精简原则3.高效率原则。依法设置原则。权限依法,程序依法。 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答:1.要使行政机关组织的立法系统化。2.要健全组织法中的编制法规。 14、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职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所包含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便是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被授权组织是指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的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被委托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某个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表现出来的。(一)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3.听证的权利;4.了解情况的权利;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二)行政相对方的义务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 答: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1.法律监督。2.工作监督。3.人事监督。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1.审判机关2.检察机关。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1.行政监察机关。2国家审计机关。3.上级行政机关。四、公民、组织的监督。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申请、起诉等。 23、行政行为的涵义。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 二、按照行政行为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三、按照行政行为的作出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准,可以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四、按照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定形式才能生效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五、按照行政行为是否需要作出一定行为为标准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六、按照是否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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