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研究的研究论文.docVIP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村民自治研究的研究论文.doc

  村民自治研究的研究论文 ..毕业 内容提要 村民自治研究有“政治民主”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两种视野:前者把村民自治看作是中国政治民主制度的起点或实验场;后者认为村民自治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转型提供了客观的活动空间。这两种研究范式遇到了中国村民自治由“国家主导型”制度变迁所导致的“制度短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反思关于村民自治的已有研究,分析村民自治的变量,总结出村民自治的新的政治理论资源。关键词 村民自治 民主 国家 市民社会 20 世纪80 年代初我国农村出现了村民自治,此后,它越来越引起研究者广泛关注。村民自治研究不仅成为我国农村问题研究的一个热点,而且在当代中国的政治研究领域也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无意对所有村民自治研究作出概述,而只是试图分析其中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内容..毕业,并试图通过对村民自治这一“标本”的解剖,提炼出某种理论资源;通过对当前村民自治研究的“政治民主”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两大视野进行区分,对当前村民自治研究的新发展、新趋势进行探讨和展望。一、村民自治研究的“政治民主”视野 村民自治研究的“政治民主”视野,指研究主要集中于村民自治制度本身运行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并以此为出发点,讨论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持这种视野的研究又因其对“民主”理解的不同侧重,大致分为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偏重村民自治中的民主实质内容对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作用,即认为村民自治的民主是对村庄场域内的公共资源的一种支配方式,而国家政治民主是对国家场域内的政治资源的一种支配方式,两者是同质的;认为村民自治是中国建设民主的试验点和突破口,把建设民主的试验点和突破口放在农村,可以大大降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成本和风险,既可以推动民主进程,又可以保持全国的政治稳定。他们以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两票制”选举试点工作的成功为例,认为这“标志着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开始由村民自治向更高层次的民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迈进”。 后一种观点认为,村民自治的民主对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示范意义主要是形式上的,村民自治产生的原因是农村的承包制突破人民公社体制的国家外壳时,国家急于以一种替代性组织填补国家治理真空;村民自治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形成民主价值,作为“草根民主”的村民自治的民主价值是有限度的“, 村民自治的形式示范效应远远大于其实质性”;“村民自治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在民主进程中,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并通过形式化民主训练民众,使民众得以运用民主方式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不断赋予民主以真实内容”;“对于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来说,一方面必须重视为民主创造外部条件,另一方面更不可忽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民主形式实践,通过在民主形式实践中建立民主规则和程序,训练民众,为民主创造内在的条件,逐步实现由形式化民主到实体性民主的转换。这便是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这可以看作是对村民自治的“民主”价值的一个总结。 上述两类观点,前者认为村民自治对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有实质性价值,将社会民主(自治) 和政治民主相等同,把作为“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与作为主要政治体制的政治民主相等同,研究视野从村庄所代表的社会范畴不自觉地转到了某种意义上与之相平行的国家这一政治范畴;后者则始终将视野限定于村民自治的社会范畴,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揭示其对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形式上的示范意义。当然,前者的认识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从法律条文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个“自我”、四个“民主”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正式法律文本对村民自治的性质概括和定位。 有些研究者没有区分这四个“民主”的程序和形式上的意义,以及三个“自我”所代表的村民自治的实质上的内涵,从而把社会民主和政治民主混为一谈。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村民自治机构既是群众自治的组织,又充当着国家在农村的“代理人”的角色,这使村民自治的社会独立空间和政治体制内的民主的末梢不能从实际上分别开来,容易使人只看到两者形式上的共同点而没有看到其实质上的区别。罗伯特·达尔给政治民主的定位是:“在最低水平上, 民主理论关心的是普通公民借以对领导行使相对强的控制的过程”④,而“独立的社会组织在一个民主制中是非常值得需要的东西,至少在大型民主制中是如此”⑤。达尔这里前半句说的是政治民主,后半句说的是独立社会组织对政治民主的作用,但独立社会组织内部也可以有民主形式,社会空间内的民主形式使社会组织的运作更公平有效,也就是说,社会民主对政治民主的影响和推进只是形式的或外部的,而不是实质的与内部的。持“政治民主”视野的研究者一般都认为村民自治制度具有“国家主导型制度变迁”的性质,

文档评论(0)

ggkkppp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