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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第1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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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第1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概述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概述 理论依据:邓小平“一国两制” 主要内容:坚持国家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原有制度(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和法律不变) 法律依据:宪法第31条、62条 特别行政区法律地位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 中央管理特别行政区5个方面的事务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4大权”: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特点 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 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法律包括4部分:基本法;被继续采用的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概述 1.公民与国籍 2.公民与人民 3.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4.公民权与人格权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 平等权 2.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两者统称选举权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 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3.宗教信仰自由 信不信的自由;信何种宗教的自由;信某一宗教内何种派别的自由;过去信现在不信或过去不信现在信的自由。 4.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6.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 国家机构 2、我国的国家机构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最高立法机构和权力机关 其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问题;最高监督权;其他。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立法权;解释法律;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其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执政为民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法治原则 精简效率原则 国家机构 国家主席 当选的条件 职权: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外交权;荣典权 国务院 国务院的组成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总理的职权:领导权;提名权;召集主持会议权;签署权 国务院的会议制度:全体会议(两月一次)和常务会议(每周一次) 国务院的职权: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权;行政措施的规定权;提出议案权;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社会事务管理权;对外事务权;行政人员的任免、奖惩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赋予的其他权力。 国家机构 中央军事委员会 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组成。 主席负责制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制;审判委员会制;审判监督制;回避制度 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级、省级分院、县级)、专门检察院 民法学 一、民法概述 二、民事主体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四、民事权利 五、民事责任 六、诉讼时效 民法概述 一、概念 广义: 狭义: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财产关系 2、人身关系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等价有偿原则 3、自愿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5、保护合法民事权益原则;6、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概述 四、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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