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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释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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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释义

《侵权责任法》释义 —以科室管理的视角 《侵权责任法》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关系 侵权责任: 侵害民事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按照立法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侵权责任法》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 理解:《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的内容不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内容继续适用。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主要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部分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死亡赔偿金:一种模式是死者预期收入加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另一种模式是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加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固定标准:原则上按照平均收入乘以一定年限计算赔偿数额。 个别标准:原则上根据死者近期收入乘以一定年限计算赔偿数额。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民同法则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析 》第11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困难:如何认定、数额如何定? 确定:至人严重伤残、死亡的,可以认定已造成精神损害。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疑问:未来的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支付合理吗?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住院患者跳楼: (1)精神病患者从精神病病房跳楼 (2)非精神病患者从普通病房跳楼(陪护) (3)精神病患者从普通病房跳楼 共同规定条款的理解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 职务行为 何为过错? 一般来说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常规等的行为。 医疗损害责任 具体:无资质行医、违反医疗技术准入规定(三类技术)、违反手术分级管理、超范围行医、违反诊疗常规、核心制度、等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提醒:法定义务! 内容:1出院、转院需要告知的内容;2多种药物的选择和药物的严重并发症;3检查、治疗手段的局限性;4实验性诊疗;5贵重检查、诊疗、自费项目;6费用可能超出押金或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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