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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安全知识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将安全梢拉开。 2、将皮管朝向火点。 3、用力压下把手,选择上风位置接近火点,将干粉射入火焰基部。 4、息灭后并以水冷却除烟。 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1、打开消防栓箱。???? 2、延伸水带。???? 3、转开止水阀。 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加热器 使用电脑、台灯时要注意散热,尤其是使用充电器时,不要靠近易燃物充满后及时拔下 学生在离开宿舍或宿舍熄灯后要关闭各类用电器开关 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汽油 硫酸 炸药 躲 浓 烟 的 方 法 趴地 湿布捂住鼻和嘴 利用空瓶子和空罐子内氧气 利用长管子伸出窗口 ●2009年11月25日,重庆彭水县桑柘镇中心校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造成5名学生严重受伤,数十人轻伤。该校谢光兴校长称:当时因为有学生摔倒造成拥堵,并无严重踩踏事故发生。 ●2005年10月25日晚,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广纳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10人死亡。事故原因是:学生自习下课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拥上的学生踩踏,导致惨案的发生。 谢谢大家! * 四川南充卫生学校法律安全知识教育 学习法律知识维护法纪权威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们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自由和权利、义务,我们需要法律的保护。 1、我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人身自由权;(4)宗教信仰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特定人的权利 2、我们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在学校里,当学生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告之学生:及时向老师、相关科室报告。在校外,当学生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拔打“110”。你了解司法机关的职能和正确的报案方法吗? 第一讲我们需要法律保护 (1)拨打110号码;(2)电话通了经后,将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的叙述一次;(3)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人受害者)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4)说出你自己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5)待对方挂断电话后,再挂机。 第二讲我们需要遵守法律法规 自由与尊重他人自由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世界上,没有人不热爱自由。因为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法律赋予了我们每一个人自由,我们都享有自由的权利。但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拥有充分的人生自由,但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不能影响他人享有自由权利。真正的自由,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如果我们只顾自己自由而不尊重他人的自由,就会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最终可能导致违法或犯罪 那么,做为教师要学习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呢?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师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学生作业完不成,做题不按步骤做,或者不遵守学校纪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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