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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国情---中国律师的过去、现在和未来.doc
律师与国情---中国律师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2011-03-08 21:57:55)
转载
标签:
国情
陈有西
杂谈 分类: 律师与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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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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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陈有西
2011年3月6日下午1时-5时,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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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陈世和(贵阳市人大代表,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 各位律师:
????? 去年,在律师界曾经流传这样一句话:“李庄进去了,陈有西起来了!”说的是担任李庄案件辩护人的陈有西律师,通过万众瞩目的李庄案件出名了。其实,在此之前,陈有西律师就已经在业界很有名了。
????? 因为陈律师曾经创造过许多传奇,各位律师可能不知道,陈律师曾经当过省领导秘书,当过法官,也当过行政领导。但是,他将这一切都放弃,来做律师了。
????? 他有许多职务,但他最在乎的是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他有许多业务,刑事业务只是他的很少的一部分。他之所以后来做了李庄案件的辩护律师,是因为他基于一种责任和道义、基于法理,一夜写出了那篇批驳中国青年报对律师制度的污蔑报道。至今,这篇报道还是网上转载率最高的文章。所以,他一不留神就成了李庄案件的辩护律师,他一不留神又因为李庄案件被人当成了刑事辩护律师,他一不留神成了李庄案件的解读者与演讲者。
????? 当然,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陈律师的“陈有西学术网”以二千五百余万的点击量成了所有法律人中的“博客之王”。
???? 今天,陈律师将带给我们一个新题目,那就是“律师与国情”。有专家认为,陈律师的演讲理性而不乏激情,激情而不乏冷静,冷静而不人云亦云。可以说,他敢讲、能讲,更善讲、会讲;他讲得有条有理,讲得有板有眼,讲得有滋有味。
???? 本次培训最后一个演讲者,将带给我们最后的高潮。有请陈有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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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环境两面观
中国现状:法治倒退还是法治进步??? 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 大局和个别以积极的眼光看中国的法治环境??? 政治环境终会向有利法治国家的方向发展中央高度重视中国律师业状况?关注律师生存状况 重视律师权益保障 加强律师体制管理社会各界从来没有象今天关注中国律师???? 密集报道?? 媒介企业学界各界互动
海外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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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的过去
人类律师制度的起源
人类律师制度的简要回顾
《大涅经》:“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律者,规则也,佛戒也,能够解释规则和戒律的,所以是律师。律师制度的最早萌芽出现于公元前四、五世纪的古罗马时期。前594年雅典共和国,陪审法庭。“诉讼程序公开进行,双方可以辩论。”公元前三世纪,罗马皇帝以诏令的形式确定了“大教侣”从事“以供平民咨询法律事项”的职业。同时,还允许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行为,于是,“职业律师”正式出现了。资产阶级革命确立律师制度。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1836年威廉四世颁法“任何案件的预审和审判都有权获得辩护”。确立律师制度。
中国律师制度起源
中华法系:士\幕僚\庭辩\师爷\讼师\代书,从官本位、协理、帮闲到代理人春秋战国,《左传纪事本末》《吕氏春秋》关于邓析的记载:“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学讼者,不可胜数,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而胜,所欲罪而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为驷颛所杀。以讼师面目出现。职权主义的必然结果。纠问、挞掠,不得辩护。
中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我国现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始于清末。1840年国门打开。1901年(光绪27年)张之洞洋务派《江楚会奏变法三摺》,司法改革9条意见提出“重众证”。1906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未施行),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最早对律师制度的认可。规定律师可以写状呈堂;上堂辩护;堂询原告和证人;代被告辩护,引申案例辩论。1910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2名辩护人;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验视证据权。被传统礼教者否决不得行。
民国时期的中国律师
民国元年,司法部公布律师暂行章程。民国十年,修正一次,
同年公布甄拔律师委员会章程。
1921年11月14日北洋政府《刑事诉讼条例》规定了律师辩护权。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165条规定了律师辩护权,
规定辩护权、询问权、会见权、指定辩护权。
1945年6月,国民政府司法部《公设辩护人服务规则》,
有了完备的刑诉制度。
民国时期律师资格:
一、中国人民满二十一岁以上。
二、应律师考试合格,或依本章程有免试之资格者。
所谓免试资格如下:一、具有司法官之资格者。
二、经甄拔律师委员会审议合格者
新中国的律师制度
1932年6月,根据地时期,《裁判条例》“被告可派代表出庭辩护”。1936年,延安时期,《川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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