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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行为规范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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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行为规范的

企业环境行为规范;;;诸多环境法律约束下企业面临的风险;非法倾倒危险废物:14人获罪判刑 6企业赔偿1.6亿 ;企业守法本位大势所趋;新《环境保护法》;☆中外企业环境守法比较;☆中外环境立法的差异;中国环境法的执行缺乏内在推动力;;☆中外企业环境管理理念的差异;日本熊谷—太平洋水泥株式会社;;;;★企业需准确理解环境法律法规 ;环境法律体系;污染防治法 ;环境资源保护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有环境保护内容的其它法律;法律解释;环境标准;国际公约;法律适用规则 ;§环境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2015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应列入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公开方式;公开期限;罚则;环境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种类; 警 告(声誉罚) 是一种谴责和警戒,而不涉及其实体 权利。目的是引起违法者的充分注意,防止违法行为再度发生。警告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形式,一般是要式行为,有法定权限的环保部门应作出书面裁决。 (链警告罚款) ;罚款(财产罚) ;罚款的法律依据(1);罚款的法律依据(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背景 ;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标准;计罚方式 ;按日连续处罚与其他相关环保制度的关系 ;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具有其他 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拘留;2015《环境保护法》63条;;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拘留对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查封、扣押情形 ;例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适用范围 ;例外;环境刑事责任;;2013两高司法解释;违法与犯罪要件不同;污染环境罪构成要件的变化;刑法的相关规定;;(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财产损失;关于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相同定罪标准 第6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触犯多个罪名从一重罪处罚 第8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第11条 对案件所涉的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环境监测数据审查;第10条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 (一)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二)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三)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 (四)《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灭蚁灵、二噁英等); (五)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 附相关资料: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 斯德哥尔摩公约; 附相关资料: 公约附件A、B、C;《刑法》第339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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