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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培训课的件1
学校安全管理
临清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临清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官锋
;一、全国中小学安全情况通报;2、事故发生区域特点: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从学校内外来分38.39%发生在校内;61.6%发生在校外,这其中以溺水和交通伤害为主,这两类占了50.89%。从城乡区域来分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
3、事故发生年龄段特征:43.25%发生在小学,34.82%发生在初中,9.82%发生在高中。
4、事故发生时间特征:89%的事故发生在白天,11%发生在晚上;36%发生在寒暑假和节假日,64%发生在上学期间。
5、事故发生地点特征:32%发生在上放学路上,39%发生在学校,24%发生在江河水库和公路上,5%发生在家中。
6、事故发生原因特征:10%是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死亡学生人数占全年死亡总数的10.84%;90%是属其他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年死亡总数的89.16%。;7. 学校典型重大事故类型
按形式分类:
校园火灾事故 楼道踩踏事故
山火事故 危房坍塌事故
校车交通事故 人为砍杀事件
春游交通及翻船事故 触电事故
食物中毒事件 游泳溺水事故
;按性质分类:
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过失责任事故、故意责任事故;人为事故、非人为事故;
按根源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治安案件、卫生事件等;
8. 学生意外死伤的主要类型
致伤的主要类型:
车祸、火灾、溺水、窒息、中毒、烧(烫)伤、跌伤、撞伤和击伤、动物咬伤、异物卡入喉鼻、针刺、踩到铁钉、割伤、其他伤害等;
致死的主要类型:
车祸、淹溺、跌倒和高处坠落、噎塞、火灾、触电、物击、窒息、危房倒塌、自杀、他杀等。
;二、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有关的政策法规;2、安全政策法规涉及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3、综合性的政策法规涉及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以上政策法规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教育部令等多个层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位校长及有关管理人员应学习并掌握相关知识,以利于依法、主动抓好平时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的主要 法律、法规解读;
(一)《教育法》有关条款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是《宪法》之下的国家的关于教育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和教育法规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义务教育法》有关条款
《义务教育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是我国专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而颁布的国家法律,是《教育法》之下的最重要的教育法律。《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款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许多重大修改,对未成年人实行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明确宣告未成年人享有四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及参与权。下面我主要就学校保护这方面和大家来共同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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