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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二章 电子商务立法 第七章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3.15----消费者权益日 1 为什么是3.15? 2 什么是消费者?法人是不是? 3 消费者权益主要包括哪些?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 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何谓消费者?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经营者的行为才能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 消费者权益主要包括哪些? 安全权 知情权 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结社权、 获取知识权 受尊重权、 监督批评权 安全权 所谓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安全权具体包括消费者生命安全权、健康安全权、财产安全权等。侵犯安全权的行为有:经营者出售过期的商品;出售变质的食品或食品中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出售伪劣产品等。这些行为致使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知情权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应有权了解。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2)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 (3)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 (一)未向消费者告知 去年7月14日,庐山风景名胜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深圳游客汪某投诉,11日入住庐山某宾馆,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将车停放在宾馆内。当时宾馆总台未告知停车需要单独收费。住宿三天后,汪某才知每天要收停车费10元。汪某一行游客认为未事先告知需收费停车,拒绝支付,随后引发纠纷。汪某投诉道,希望消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被诉方的信息公开请求权。后经消协调解,免收汪某三天的停车费。 (二)对消费者虚假告知 某商场打出“清仓大处理”的广告,西服一套原价1888元,现价188元。小李立即购买了一套,但在其他商场,他看到同样品牌,同样质量的西服才88元,小李感到上当了,就对某商场进行了投诉,告其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就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 (三)对消费者的不完全告知 陆先生近期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取新购的别克轿车时遭遇了一件怪事。他发现该公司出具的维修保养手册填写的提车日期、提车起始公里数均与实际不符,更怪的是客户签名处签的竟是别人的姓名。交涉中,公司员工称通用公司的产品质量因地域不同所以质量状况亦不同,签名事宜是公司内部流程,消费者无需也没有权利了解详细过程。听到如此的解释,陆先生一怒之下向消保委投诉要求解决。 区消保委调查发现这一事件因该公司员工误操作所致,汽车销售商提供给消费者的维修保养手册应该与提车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时客户签名也应由消费者签署,并且必须与行驶证上的名称一致,这样新车才能进入正常的保养维修。该公司的行为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员工“消费者无需也没有权利了解详细过程”的解释亦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本案中经营者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商品的完全告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酒店强制使用消毒餐具 不用就别在这吃饭? 谢绝自带酒水合理吗? 求偿权 所谓消费者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受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侵犯消费者求偿权的行为有:经营者对消费者所受伤害应得到的补偿不予负担;对消费者索取赔偿采取拖延方式,甚至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 结社权 所谓消费者结社权,是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的权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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