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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学》复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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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学》复习题

彩琳《刑法学研究》复习题 一、简答题 1、如何理解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不作为违法的是刑法中命令性规范,即“当为而不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不作为成立需要三个条件:有义务、有能力、不履行,有危害。 不作为除了应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其成立在客观方面还应当具备如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重要条件。 (3)行为人没有履行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关键条件。 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有:(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2)共同的犯罪行为。(3)共同故意。 如何理解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 是自首的前提条件。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如何理解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简述刑法的机能。 (1)法益保护机能。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 (2)行为规制机能。明确地规范评价犯罪行为,规范制约人们进行的行为。 (3)自由保障机能。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保障国民个人自由。 如何理解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1)故意犯罪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 (2)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不是暂时性的停顿,而是结局性的停止,该犯罪行为由于某种原因不可能继续向前发展。 (3)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存在于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 (4)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的阶段不同。 如何理解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犯一般具备以下4个特征: (1)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 (2)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行为。 (3)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4)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 如何理解刑法的特点? 刑法的特点是指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所具有的自身特殊性,这些特殊性是刑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的主要依据。 (1)刑法的强制性最严厉。 (2)刑法的保障性。 (3)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范围广泛性。 (4)刑法的谦抑性、最后手段性、补充性。 如何理解教唆犯的特征?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构成教唆犯,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如何理解刑罚权的性质? 刑罚权是国家基于独立主权对犯罪人实行刑事制裁的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一般认为,刑罚权包括:刑罚创制(制刑权)、刑罚请求权(求刑权)、刑罚裁量权(量刑权)、刑罚执行权(行刑权)。 从性质上看,刑罚权属于公权,而且是最具暴力性的公权。公民的权利属于私权,国家的权力属于公权。在法治社会中,公权与私权的划分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对于公权而言,法无明文规定不得行使,对于私权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是自由。这一原则在刑法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刑罚权应当严格按照刑法的具体规定依法行使。 如何理解洗钱罪的犯罪构成?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以存入金融机构、转移资金等方式使其在市场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的犯罪构成为: (1)本罪的客体,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正常活动。犯罪对象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具体行为方式包括以下几种:①提供资金帐户的;②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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