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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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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重要分支——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本次课程结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税务风险控制点,采取案例教学的模式,展示了我国企业目前在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遇到的主要税务风险,引导企业作出风险与收益之间的权衡,并给出了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路。一、税务风险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以下简称“《指引》”),该文指出:“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害。”这表明,企业在纳税方面可能遭受的损失来源于三个方面: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害。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指引》针对的税务风险主要是前者。在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中,税务风险的种类主要包括:1、交易风险:纳税人从事某项交易所涉及的风险。例如资产重组、购置或处置资产等非常规交易事项,不易有固定的流程控制,面临的风险较大。2、经营风险:企业将税收法律法规应用于日常交易是所承担的风险。3、遵从风险:指与企业是否满足纳税人遵从义务相关的风险。主要是企业在准备。提交纳税申报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质询进行回复时面临的风险。4、财务会计风险:企业财务部门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当而导致的风险。二、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企业在税务方面发生风险或存在不遵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税法不透明这是体制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各地税务部门对于一些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不同。2、对税法的误读或未及时更新税法知识企业主观上是希望纳税遵从,但由于对税法理解有误或未及时跟进税法条款的变动,导致企业发生不遵从行为。3、内控不健全或无效企业内部未独立设立税务管理部门或仅在某一个职能部门下设立税务岗位,导致企业银税务风险的预报及反馈不能及时直达管理层,不能及时采取预防或应对措施。4、税收筹划不当纳税人以为是在进行税务筹划(避税),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偷税(或逃避缴纳税款)。偷税与避税仅一步之遥,避税过度就是偷税,其分水岭即是否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大企业司贺处长提出一个观点:税收优惠在税法中已经明确规定,税收筹划不符合公开、透明的主流。同时,税务部门如发现由于税收筹划而损害了国家税收征管利益也是较大的风险。5、特殊原因造成的忽视。此外,企业税务风险加大的原因还在于国家法律对税务部门及干部执法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税务机关通过“向科技要管理”,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三、税务风险案例案例一:对税法的误读,导致关联交易实际业务中的税务风险B公司租赁C公司某处房产,B公司及时申报了印花税,根据经营需要,B公司将此处房产无偿提供给A公司使用。A公司和B公司为关联企业,两家公司均没有为此无偿使用房产缴纳任何税费。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对B公司需要补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进行追缴并处罚。案例分析:1、“无租使用”是否构成转租,是否认定为租赁行为《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据此,“无租使用”实质上是租金偏低的一种极端情况,和其他租金偏低的情况实质是一样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关联企业“无租使用”房产的行为在整个租赁环节中已经构成了转租,应该认定为是一种租赁行为。2、税款如何计征?由谁承担?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关联企业间以租赁等形式提供有形财产的使用权而收取或支付的使用费(租金)的调整。……(二)提供方向他人承租后转租给使用方收取的使用费(租金),可按提供方实际支付租赁费或使用费加上提供方所支出的成本或费用和合理利润,作为正常使用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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