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产品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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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产品制制度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中间控制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时间:2014年 月 日 总则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甲醇、DMF、三甲胺等产品中间工序的质量控制。 三、职责 1、质量技术环保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制造部负责按生产作业计划组织产品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制造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4、企管部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工序中间产品控制指标管理由工序主管负责,质量技术环保部每月抽查一次。生产工序严格执行工艺指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生产中工艺异常问题,由质量技术环保部和工序共同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工序进行实施,鼓励工序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所进行的质量控制等活动。 6、质量技术环保部负责全公司工艺计划的审核,对涉及生产技改工艺辅材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7、质量技术环保部对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监控,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范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四、生产过程控制 1、制造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质量技术环保部对生产过程工艺指标控制实施监督检查。 4、产品质量不稳定时由质量技术环保部设置关键控制点(温度、压力),由工序对工艺参数实行连续监控,质量技术环保部定期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定期检查。 5、生产温度、压力及回流比是产品中间控制的主要指标,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具体控制方法详见岗位操作规程。 6、当工艺指标波动较大操作人员不能查明原因并处理时,应立即汇报给工序主管,由工序主管组织处理。 7、关键控制点的作用达不到要求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对关键控制点指标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关键控制点处于受控状态。 五、不合格品判定与处理 1、适用于对产生甲醇、DMF产品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2、制造部总调度长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各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2、程序 2.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分析检验判定产品指标严重超标时判断为严重不合格品,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组分超标的不合格或经与少量成品勾兑后合格或经操作人员调整后一小时内合格的产品。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2.2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工序主管能判定立即返料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立即返料处理。返料处理后的产品必须重新分析检验。须报制造部总调度长,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经分析检验判定为严重不合格品时,由分析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交各制造部部门主管处,由制造部部门主管上报制造部总调度长决定处理。 六、考核 为了使工艺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运行,不流于形式,对于违犯工艺管理规定的,将根据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质量技术环保部负责每月对各工序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违犯工艺管理规定,不按工艺指标进行操作的,进行培训教育和通报批评,并视对生产造成的严重程度处50-1000元罚款。 2、制造部各工序应安排专人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不按工艺指标执行的按工艺指标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3、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工艺指标如出现超标现象,一次罚款50元,长时间超标造成产品不合格或者停车的,按事故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工序管理人员连带考核。 4、因工艺文件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丢失一本罚款100元;私自复印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生产不正常现象及处理方法见操作规程。 6、工艺指标检查表见附录。 本规定由质量技术环保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文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附录: 附表一:甲胺工段工艺指标 序号 内容 指标 1 配料合成 甲胺合成塔热点温度 410℃~415℃(催化剂初期) 415℃~425℃(催化剂中期) 425℃~430℃(催化剂后期) 合成压力 2.4~3.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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