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北京汽车详规文本
北京汽车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要点 1.总则1.1为促进汽车城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其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并为城市规划设计及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特编制《北京汽车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2本文本适用于汽车城规划用地范围内各类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
1.3本文本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1.4汽车城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文本和分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1.5文本涉及的规划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1.6本规划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由顺义区规划局负责实施执行。
1.7规划背景(1)“一个基地、三个板块”——以顺义为中心的生产基地,包括北京现代汽车、北京吉普、北京福田商用车三大板块。(2)汽车城规划迫在眉睫——北京现代下线、北京吉普帕杰罗搬迁、(3)随着整车制造厂的加速发展,相关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急于入驻。
1.8汽车城建设纲领北京现代汽车公司:一期目标:2003年形成年产5万辆轿车和5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中期目标:2005年形成年产30万辆轿车、30万台发动机、10万台变速箱的生产能力,同时建立20家左右零部件合资企业;远期目标2010年形成年产50万辆轿车、45万辆发动机、20万台变速箱的生产能力。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近期目标:2008年形成年产8万辆的生产能力;中、远期目标:2010年形成年产15~30万辆的能力。
1.9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137-90)(4)《顺义区中心(顺义镇)总体规划(1998~2010)》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5)《顺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6)《听取北京市关于汽车工业调整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国务院文件(国阅[2002]23号)(7)《关于振兴北京现代制造业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京发[2003]3号)(8)顺义区地形图(1:1000)顺义规划局 (9)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和相关部门提供的其他资料。(10)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现代汽车城规划选址的复函》(1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现代汽车生产基地控规问题讨论会议纪要》1.10规划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产性原则;创新性原则;生态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节约用地原则;优化发展环境原则。
1.11规划范围规划在顺通公路以西,杜各庄村以南,六环路以东,区中心南环路以北作为汽车城范围,总用地面积为625.20公顷(通称6.3平方公里)。
1.12规划目标把汽车城建成“产业高科技、经济高效益、管理高水平、布局合理化、设施现代化、环境园林化”具有时代气息的中国北方地区汽车城之一。
1.13规划期限2002年—2010年
2. 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2.1依照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结合该地区用地功能布局,将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6大类,5中类, 7小类。(1)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有商业用地、旅馆业用地、图书展览用地;(2)工业用地:规划有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3)仓储用地:普通仓储用地、堆场用地;(4)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用地、该控规片道路为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水源厂用地;(6)绿化用地:公园、街头绿地。
2.2结合汽车城用地功能布局道路网结构及开发建设用地的完整性等因素,按控规片区、地块两级控制模式规划地块。为便于规划指标控制,加强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编号序号采用A-01系列,A表示功能片区, 01表示地块序号;地块编码序号的顺序为:从左而右,从上而下。本规划划分为:6个功能片区,72个地块。
2.3规划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做变更时,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以及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其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要求。
2.4以街坊为单位成片开发时,街坊内各地块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2.5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绝对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