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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乡控性详细规划文本
新郑市城关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小组成员:张俊杰 201211010015
魏娟朋 201204030058
张鑫鑫 201204030042
指导老师:郭芳华
王昭娜
201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5、《市城市总体规划》
6、《城市规划条例》
7、《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控制性详细编制审批办法》
9、《控制性详细编制成果办法》
13、各种相关设计规范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
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
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控制手段,营造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独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第五条? 规划目标
建设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区职能互补的现代中心城镇。
第六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规划文本及规划图(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包括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以及建(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二章? 规划区功能及规模
第八条? 功能定位
依托以的新型生态城镇。
第九条? 用地规模
总规划用地为建设用地,人口规模人。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条 规划结构
依据规划区的规划定位,结合规划区内的地形情况及用地的市场开发态势,形成了横纵的景观轴线,各个中心散布其间,形成系统通透的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 用地规划布局
1、居住用地
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
3、道路广场用地
绿化用地
5、对外交通用地
对
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 地块划分的原则
1、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需要划分地块,尽量保证地块性质的单一性。
2、尊重现有使用权边界,分析土地经济价值及区位级差,注重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重组的可能性(小地块合并成大地块或大地块细分为小地块)。
3、地块划分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对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尽量单独划分,以保证优先建设。
4、规划区内建议划分的地块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建议路不作为最后道路实施的依据。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依据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规划指标控制原则
1、根据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环境景观要求,以空间利用及环境质量控制为依据,确定各地块的开发建设控制指标。
2、以有利于片区良性开发和方便城市管理为目标,从片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确定片区土地的建设强度。
3、考虑建设过程中的某些不可预见因素,本规划增加了土地使用的兼容性规定。
第十五条 土地开发建设及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的各项控制性指标执行。各项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非强制性指标。
第十六条 强制性指标
1、用地性质
各类用地性质原则上不宜互换。但根据规划区用地投资、建设的实际,规划区内的一类居住用地可以兼容旅馆和休疗养用地。应严格控制公共设施用地(特别是非盈利性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和绿地,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2、容积率: 规划容积率为开发上限控制指标。本规划对容积率作如下规定:
(1)居住用地 ≤1、2
(2)公共设施用地 ≤2、5
(3)工业用地 ≤1、0
3、建筑限高: 建筑限高率为开发上限控制指标。本规划对建筑限高作如下规定:
(1)居住用地 ≤24m
(2)公共设施用地 ≤21m
(3)工业用地 ≤15m
4、建筑密度 规划建筑密度为开发强度上限控制指标。本规划对建筑密度作如下规定:
(1)居住用地 ≤30%
(2公共设施用地 ≤35%
(3)工业用地 ≤30%
5、绿地率 规划绿地率为地块开发需满足的下限控制指标。本规划对绿地率作如下规定:
(1)居住用地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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