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管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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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管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用培养基管理规程,保证培养基正常使用。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培养基的管理 职责:QC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分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规程: 概述 培养基是微生物试验的基础,直接影响微生物试验结果。适宜的培养基制备方法、贮藏条件和质量控制试验是提供优质培养基的保证。 可选择质量符合要求的脱水培养基或单独配方组分进行配制。 职责 培养基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由QC主任授权专人担任,须具有一定的微生物学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所有培养基都应建立台帐(附记录文件编号:R-ZL-091-00),随时掌握使用情况。 管理员每月底或月初清点库存,统计汇总,报QC主任。 培养基的计划、购买与接收 QC主任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量,每月制订一次购买计划,报物料部进行购买。 培养基应从经过资质机构认可的厂家或供应商处采购,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实验室在接收培养基时,应有接收记录(附记录文件编号:R-ZL-091-00)。 接收时应首先辨明培养基的名称等信息,无标签或标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培养基不得使用。 培养基的质量检查 对初次使用前或新购进的培养基均要进行验证、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针对不同用途的培养基,可根据其用途(总菌落数检查,控制菌检查,无菌检查)按照药典的要求进行不同的适用性检查。例如无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包括无菌性检查和灵敏度检查,限度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要进行促生长能力检查,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要进行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指示能力和无菌性的考察。 验证检查合格的培养基准许使用,否则不准使用,此次试验未用完已打开的培养基不能再继续使用。 除另有规定外,同一批脱水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试验只做一次。 做好验证检查记录,记录内容有名称、配制日期、接种菌名称、接种菌培养(阳性检查)结果、未接种菌培养(阴性检查)结果、结论、检查日期、检查者等。 培养基的配制 配制培养基选用市售脱水培养基。 配制用具:灭菌器,微波炉,不锈钢杯,烧杯,玻璃棒,输液瓶,试管,试管架,电磁炉,硅胶塞,细绳,牛皮纸,天平,砝码,称量勺。 配制培养基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应洁净,可用纯化水冲洗玻璃器皿以消除清洁剂和外来物质的残留,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如糖发酵培养基其分装容器一般应预先进行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无菌性。 制备培养基所用的玻璃器皿,如吸管、试管、三角瓶和平皿等,应按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洗涤、干燥、灭菌并按规定要求保存,在规定期限内用完。已灭菌的器皿按规定的要求存放,并在储存期限内用完,超过储存期限的器皿应重新灭菌。储存期限不超过1天。 配制方法: 根据配制量按照培养基标签说明称取干燥培养基,置不锈钢杯中。 加入适量的纯化水,使溶解。将不锈钢杯放在电磁炉上煮沸。 根据培养基瓶上标签说明,调节PH值,使灭菌后的PH值达到规定的要求。 分装:无菌检查用培养基分装到输液瓶中,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分装到若干个三角瓶中,瓶口塞好硅胶塞。 灭菌:输液瓶先用橡皮塞塞好后压盖,用牛皮纸,细绳扎好。三角瓶用硅胶塞塞好,用牛皮纸,细绳扎好,放入灭菌器中按规定的灭菌程序灭菌。 填写培养基配制记录(附记录文件编号:R-ZL-092-00),内容包括:培养基名称、生产厂家、批号、规格、配制批号、配制量、配制日期、配制人配制方法、。 在每个已灭菌的培养基容器外做好标记,注明培养基名称、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按配制日期编。如:2013年1月25日配制的氢氧化钠试液,批号为(注:同一天同一溶液配制多次的,在原批号后加“—”加“数字”表示,1) 培养基的贮藏 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标签上应标有名称,批号,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培养基的有关特性。 培养基灭菌后应及时取出,以免质量受到影响。 灭菌后的培养基,待冷却后,放入冰箱中2-8℃避光保存。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固体培养基灭菌后再融化只允许1次,培养基的再融化若使用微波炉,应避免培养基过度受热及水分蒸发,更应注意安全,融化后的培养基应置于45-50℃的水浴中,不超过8小时。 注意事项 贮存培养基的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无关物品。 管理员应每周及临用前检查培养基的外观如失水、沉淀、过期、棉花塞松驰或脱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终止使用。 保存时限 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 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 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1周内用完。 培养基的销毁 过期或长菌的培养基,要进行销毁。 使用完的培养基(包括失效的培养)应先按《实验室废水、废液管理规程》(文件编号:SMP-Z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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