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广东电网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促进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传递和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障碍或违章等的责任追究,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定了公司系统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问责的原则、方式、实施、统计和回顾管理,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公司本部、直属各单位及县级供电子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引用文件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问责规定》全文
2.2应用文件
《广东电网公司电网、设备二类障碍技术标准》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公司系统各单位:是指与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3.2生产单位:是指以电力生产(包括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送变电、配用电、小型基建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制造、施工、调试、试验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简称单位。
3.3事故单位:发生事故、障碍的生产单位
3.4生产部门:生产单位的直属二级机构 ,包括其直管的县级生产单位,简称部门。
3.5事故部门:事故单位中发生事故、障碍的直属二级机构 ,包括其直管的县级生产单位。
3.6安全生产问责(以下简称“问责”):系指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责任人员因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等原因,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障碍、违章,以及违反事故报告规定等,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
3.7问责对象:是指包括从事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的一线人员、从事班组管理和职能管理的管理人员、生产部门和生产单位的领导人员、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涉及公司领导责任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问责。
3.8问责事故调查分析按照下列情况确定问责对象:
3.8.1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系指未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未执行作业指导书、工作方案等有关安全措施、作业流程、操作步骤,违反劳动纪律等,对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或障碍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有关人员。
3.8.2主要、次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责任:系指该部门管理人员未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未制定现场作业指导书和工作方案或有关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危险辨识并制定危险点控制方案,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部署和要求,未履行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制定完善现场工作规程规定,未确保电网设备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等,成为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8.3生产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责任:系指该管理部门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责,未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事故预防对策,未及时补充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成为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8.4生产单位领导责任:系指该单位领导人员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事故防范措施,未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维护规程规定有效完善,未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及时消除等,成为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8.5管理生产单位的公司本部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系指该职能部门未监督检查所属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生产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成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一般事故、误操作频发的重要原因。
3.9问责事故、障碍和违章定义
3.9.1较大以上人身、设备事故定义和等级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3.9.2一般人身事故,系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本规定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3.9.3电网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定义和等级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
3.9.4重、轻伤事故。
重、轻伤事故定义和等级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
3.9.5障碍。
一类障碍定义和等级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二类障碍定义和等级执行《广东电网公司电网、设备二类障碍技术标准》规定。
3.9.6 一般及恶性误操作。
一般及恶性误操作定义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
3.9.7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恶性违章及一般性违章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