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营管理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筑公司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企业发展,拓展建筑市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经营造价部,负责项目投标报价、经济合同管理和内部承包核算等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标管理 第三条 凡联系工程业务者,使用公司各种证照复印件、宣传画册、开介绍信、委托书等须经公司分管副总同意并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注明工程项目,按不同工程类别,每项分别收取1000-2000元资料费。 分公司联系工程业务,分公司工作人员应持有分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发的盖有分公司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书)到公司开介绍信、委托书,每项收资料费600元。 第四条 投标项目工程,由工程管理部编制技术标书,经营造价部编制资格预(后)审文件和商务标书和经济标书,公司按表1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需要公司编制工程预(结)算的也按表1标准收费。 第五条 不需要公司编制标书的,由公司经营造价部组织封标,每个项目收取封标费1500元。如发现该投标报价不具备可竞争性的(报价下浮比例在10%以内的)应按表2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保证金抵作项目部经营承包费的一部分,工程项目未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公司直属的工程项目,其造价省内低于100万元、省外低于500万元的,一般不参加投标。 表1 编制标书收费标准 项 目 收费标准(‰) 备 注 ≤1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5000 万元 5000 万元 编制工程预、结算(经济标书) 2.5 2 1.5 1.2 1.0 低于2000元按2000元计收。 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预算(经济标书) 1.5 1.2 1.0 0.8 0.6 编制商务标书 1500元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书) 2000-3000元 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2000元计收,超过1000万元按3000元计收 编制资格预(后)审文件 1500元 表2 投标保证金收费标准 工程量(估价) 500万元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万元以上 保证金 5000元 10000元 20000元 第三章 经营承包费标准 第七条 分公司上缴经营承包费标准实行按年产值分段计算,即:年产值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包干上缴30万元,超出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产值的0.8%计缴,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5%计缴。 第八条 公司对项目工程原则实行紧密型管理和松散型管理两种模式。 第九条 公司对紧密型管理的项目,根据不同取费标准,实行经济指标考核,统一由公司核定经营承包费。 第十条 对实行松散型管理的项目工程,分下列三类区别对待。 一、由公司承接任务并提供保函或资金的项目,分工程类别,其经营承包费按工程总价的5-15%上缴,公司对质量、安全、资金实行监督控制。 二、由公司承接任务,但不需公司提供保函或资金的项目工程,分工程类别,其经营承包费按工程总价的3-10%上缴。公司对质量、安全、资金实行监督控制。 三、项目负责人联系,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合同价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经营承包费按工程总价的2.5%上缴;合同价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经营承包费按工程总价的2%上缴;合同价3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经营承包费按工程总价的1.5%上缴;合同价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经营承包费按工程总价的1%上缴;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经营承包费按工程总价的0.8%上缴。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造价部是合同管理的主控部门,主要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评审、归档工作,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 第十二条 合同谈判。经营造价部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要清楚形成合同的构成要件和法律依据,掌握施工合同的基本原则和业主的各项报建手续是否齐备,把握工程造价、工期、工程款拨付方式以及合同条款的公平原则和合理性、可行性等。 第十三条 合同评审和签订。由经营造价部组织工程管理部、综合行政部及其所属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联合评审,审查其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以及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等,提出评审意见,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审签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者行政公章)。 工程合同应当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范本。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评审具备履约能力,要与公司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明确公司与项目负责人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必须签订项目承包《

文档评论(0)

jiaoyuguanlij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