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法理学第一编上.pptVIP

  1. 1、本文档共7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理分析 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本身也是复杂多样的,并非所有的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都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在这个生活事例中,尽管李某由于疏忽而存在“背信弃义”的行为,但该“生活关系”本身显然不具有与“法律制度有关联性”,因而,没有法律意义。 法学要研究那些与法律制度有关联的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 法理分析 法学要研究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相互如何对应的问题。 知假买假是不是“消费者”在理论上存在分歧,在实践中,法官也面临着如何判定的难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授舒国滢认为,《消法》在立法时并没有对消费者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消费者的主观心态不是判决是不是消费者、该不该双倍赔偿的依据。也就是说判断某一个社会现实是否属于同一个法律制度应该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而不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判断。 讨论: 根据事例1—2,讨论以下问题: (1) 这个案件中争议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2) 主审法官以王某“知假买假”认定其不属于消费者,是否有道理? (3)这个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是否只有一个答案?如果还有其他答案,那么请尝试列出这些 答案。 (提示:讨论这些问题时,可以不从具体的专业法律知识〔如民法学〕角度出发,也不一定运用本教材后面的内容〔如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来进行,而仅仅根据一般常识来辩论即可。目的在于渐进学会法学思考和论证的方法) 法学思维及其特点 法学思维—是法学家在研究法律现象时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 体系 体系——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一个整体。 体系总是由构成体系的各个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之间呈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状态。 体系并不先于人的认识而存在,它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产物。 人们开始认识到各种不同事物的存在,并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人类用自己的语言来描述事物,使自己的语言变得更加精确化和丰富化,同时也开始用语言来建构出各种体系。 科学体系的诞生 科学体系的诞生始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Aristotelēs,公元前384—前322)。 他首次将哲学和其他科学分离开来,开创了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美学、物理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独立研究,在这些学科领域留下了多种著作,为后来的科学研究奠定了科学的学科划分基础。 法学体系 法学体系——又可称为法律科学体系,它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 1、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学科 法学学科——是科学体系中一个组成部分,是对法学这种知识的属性划分和表达。 2、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课程体系 法学体系的建立的变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学课程体系的开设,也有相当多的法学课程可以直接地和法学分支学科对应。 (二)法学体系的特征 (1)系统性 系统的特点是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一个整体,整体的性质不同于任何组成部分,也不同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它们之间的简单相加并不能构成法学体系,法学体系的形成是在二者的相互联系和依赖中,使自身体现出一种更优越的性质和功能。 (2)层次性 组成法学体系的各法学分支学科就如同系统中的各子系统一般,其内部结构又可划分为各组成部分,即各下位的分支学科,而各下位的分支学科往往还可进一步划分为更具体的分支学科或学科方向。 。法学体系的一层又一层的结构,显示出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 (3)现实性 法学体系的建立和自然科学体系的建立并不相同。自然科学体系的建立依据的是自然界存在的客观规律,它只会因为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的加深而逐渐完善。自然规律是普遍的而不是现实的,也就是说不会随社会现实的变化而变化。 法律现象是适应社会现实的产物。建立在法律现象之上的法学体系也就只能是社会现实的产物。 (4)开放性 任何地方的法律现象都不可能永远地处于一种封闭状态,不同地区和国家社会交往的逐渐扩大和文化交流的逐渐加深,都会造成法律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法律制度上的相互借鉴。这就使建立在二者之上的法学体系具有了开放性。 法学体系也会不断地从其他学科体系的知识中吸取自身需要的营养,来发展和完善自己的体系结构。法学体系的这种开放性,使法学体系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生命力。 (三)法学体系的意义 (1)加深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 (2)确立法学研究的基础领域 (3)推进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 (4)便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横向联系和相互交流 (四)法学分支学科的类别 1、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 法学分支学科——是构成法学体系的基本单元,法学分支学科的形成是在人们从事法学研究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起来的。 从当代法学界对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标准看,主要有以下标准: (1)以特定的研究对象为标准,可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 法理学、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