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盗窃罪特别类型毕业论文
摘 要
盗窃罪特别类型
摘 要
从立法沿革来看,无论是79 刑法的151 条,还是97 刑法的第264
条,“数额较大”均为盗窃罪之构成要件,凡盗窃行为没有数额较大均
无法构成盗窃罪。这一项要求因《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而得以改
变,《刑法修正案(八)》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窃 (以下简称“四种特别类型”)与数额较大的普通盗窃罪置于并列的
结构,立法模式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
三种新的认定为盗窃罪的行为,加上先前的多次盗窃,总共是四种盗
窃行为,这四种行为均不是数额犯,不以达到一定数额为必要条件,
仅仅只需要具有相应行为即可,这四种行为类型可将其称之为盗窃罪
的特别类型。应该说,社会的变化导致了政策的变化,法律制度也是
如此,这说明法律适应社会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来作出调整。新增的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说明了三种行为目前的高发率,从非
罪到罪,体现了当前刑法对三种行为的严厉处罚。从传统的数额犯过
渡到数额犯和行为犯并举,体现了法律的与时俱进,然而,现实中对
于盗窃罪特别类型的认定,却引来了学者们的众多质疑。现实生活中,
在公众场所丢失财物的现象层出不穷,到底属于抢夺还是扒窃是许多
学者所无法解释的。同时,由于抢夺罪属于重罪,且有最低五百元的
数额标准,扒窃属于轻罪,无数额标准。如果一行为人于公众场所以
“顺手牵羊”的方式将他人财物夺走,但未达到五百元的数额标准,
便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处罚,然而,这却也符合扒窃的特征,完全可以
认定为扒窃。应当说,立法修改适应社会需求,改变过去过分偏重结
果数额、定罪门槛过高、评价犯罪片面的倾向。当然,缺少了数额门
槛,对司法适用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需要更加精细的把握行为特征。
有鉴于此,本文希望对盗窃的四种特别类型展开充分的论述,并拟对
四种特别类型的历史与现状进行考察与比较分析、对概念与外延进行
阐释与定位、对学说争议以及存在的合理性进行比较、再结合司法实
I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盗窃罪特别类型
务对四种特别类型的理论完善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盗窃罪特别类型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
窃
II
目 录
目 录
引言:盗窃罪特别类型 1
第一章 盗窃罪特别类型的实质要件2
第二章 多次盗窃5
一、“多次”在实务中的认定 5
二、“多次盗窃”规定的理解 6
第三章 入户盗窃8
一、“户”的概念剖析 8
二、“入户盗窃”犯意产生的认定 9
第四章 携带凶器盗窃 10
一、“凶器”的含义 10
(一) “携带凶器”的使用意识 10
(二)是否有意向被害人“明示”或“暗示”凶器的存在 11
(三)严格认定“携带凶器”的时间范围 11
二、“携带凶器盗窃”与“携带凶器抢夺”、“携带凶器抢劫”之辨析 12
(一)“携带凶器盗窃”与“携带凶器抢夺”之区别 12
(二)“携带凶器盗窃”与“携带凶器抢劫”之区别 13
第五章 扒窃 14
一、“扒窃”之定义 14
二、“扒窃”与抢夺之区别 14
结 论 18
参考文献 19
致 谢22
I
引言:盗窃罪特别类型
引言:盗窃罪特别类型
现实生活中,盗窃罪的实际类型可以表现为各种各样,从次数上看,可以一
次盗窃、可以多次盗窃;从场合上看,可以在公众场所盗窃、可以入户盗窃;从
是否携带凶器上,可以不携带凶器盗窃、可以携带凶器盗窃;从手段上看,可以
扒窃、可以偷窃。从79 年以前我国刑法长期未能制定出来,到 79 刑法的出台,
再到97 刑法的公布,对于盗窃罪的立法不断的完善,这反映了我国盗窃行为和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