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01研究生奖学金学院评定细则(2014年3月1日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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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01研究生奖学金学院评定细则(2014年3月1日修订)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2014年3月修订) 为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根据《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统招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并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者。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于每年九月份进行上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前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毕业年级于每年三月份评定三年级上学期的奖学金(前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3月15日)。 2、奖学金名额划分根据学校评定比例按学科适当划分。 四、奖学金评定内容 年级 评定内容 所占比例 研究生二年级 学习成绩 10% 学术论文 50% 科研课题 10% 学术会议 10% 社会工作 10% 获奖证书 10% 研究生三年级 学术论文 60% 科研课题 10% 学术会议 10% 社会工作 10% 获奖证书 10% (一)学习成绩 (二年级满分10分) 学习成绩= 免修课程不计算在内。 (二)学术论文(二年级满分50分,三年级满分60分) 1、论文的认定与时限 (1)申请评奖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天津师范大学; (2)申请评奖的学术论文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3)申请评奖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4)九月奖学金评定必须提供评定学年的论文原件,三月奖学金评定可提供用稿录用证明。 2、论文的计分方法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下表中论文级别相对应的分数进行累加,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乘以系数0.2,第三作者及以后发表的论文乘以系数0.1,参编专著由评审小组打分。 论文类别 分值(分) SCI一区刊物及二区top 期刊 20 SCI二区刊物 10 SCI三区刊物、中国科学、科学通报英文版正刊 8 学科级(A类) 7 SCI四区英文正刊、EI、ISTP收录正刊论文、学科级期刊 6 学科级(B类) 5 中文核心期刊天津师范大学学报 4 一般期刊(CNKI,万方,维普可查的专业期刊) 1 省部级以上正式学术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1 参编专著 1-4 一般期刊(网上不可查) 0(同等条件下参考) (三)科研课题(二年级满分10分,三年级满分10分) 学生主持、参与天津师范大学的科研课题或参与外单位课题但能表明参与者单位为天津师范大学的,按下表分值计分(以项目申请书标注排名顺序为准,参评者需提供申请书复印件): 课题级别 分值 主持局级项目 8 主持校级项目 6 参与国家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6 参与省部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4 参与委局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2 参与校级项目,参与顺序为前三名者 1 参与国家级项目,参与顺序为第四名及以后 3 参与省部级项目,参与顺序为第四名及以后 2 参与委局级项目,参与顺序为第四名及以后 1 (四)学术会议报告(满分10分) 本项旨在奖励学生参加并在学术会议上发言者,需提供导师开具的参会证明,以及原版会议手册、简报、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会议级别 分值 国际级学术会议报告 5 国家级学术会议报告 4 省部级学术会议报告 3 委局级学术会议报告 2 学校、学院及学科组织的学术会议报告 1 (五)社会工作 (满分10分) 社会工作=学生干部+实习单位+社会活动 1、学生干部工作(占40%) (1)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由主管部门鉴定其工作表现,将打分情况以书面意见送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结合其日常表现确定加分(1-4分); (2)院团委、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党支部书记由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打分(1-4分); (3)同时在校研究生会和院研究生会担任干部的同学不重复加分。 2、实习单位(占30%) (1)申请人出示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实习证明; (2)申请人在实习单位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申请专利或有其他突出表现者,出示相关证书及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鉴定予以酌情加分; 3、社会活动(占30%) (1)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活动、“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的,按其表现打分; (2)各种形式的无偿献血,以评选奖学金当学年的献血证为凭证; (3)其他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学院其他兼职工作等按其表现酌情打分; (六)获奖及其他类证书(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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