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刘教授欧洲人权法院首月实习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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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刘教授欧洲人权法院首月实习报告

人大法学院刘教授:欧洲人权法院首月实习报告  斯特拉斯堡,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都德《最后一课》中,韩麦尔先生身着墨绿色正装给小弗朗士及他的朋友们上最后一节法语课,因为德军就要攻占阿尔萨斯,人们将被迫学习德语,而斯特拉斯堡正是阿尔萨斯的首府。   我结缘斯堡源于有幸成为我院第四位实习生到位于该地的欧洲人权法院实习,从地图上抽象的一点,到即将在这里度过六个月的实习生活,一个欧洲小城就这样忽的生动起来,留给我四年大学生活最后一道异域剪影。   我想称斯堡为德法两国文化的双子城是不为过的,其实无论德国或法国,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斯堡在历史上属于自己,因为该城曾经在两个民族间多次易手。在斯堡老城,现在依然可以看到古登堡的雕像,这位发明家离乡来到斯堡,在这里居住了十年,终于开创了世界上金属活字印刷的先河,而更让人感怀的是古登堡是德国人,一个法国小城因一名德国人的发明而闻名于世或许可以从侧面体现斯堡对两国文化交融的开放姿态,即使这种开放最初多被枪炮所迫。   走在斯堡的大街小巷,鲜有英文解释,但德语标志总是俯拾即是,而事实上,这种双语文化的自觉运用并不如眼见般简单:二战结束后,斯堡政府曾报复性地表示,当地学校只开设法语课,不教授德语,直到1968年,基于化解民族仇恨,建立欧洲联盟的目的,斯堡的学校才再次开设德语课,正式将德语列为当地的第二外语,德语才就此终于在斯堡卸下强权侵占的骂名,成为两国人自由沟通的纽带。   斯堡特殊的历史也恰好解释了为何欧洲人民将欧洲人权法院及欧洲理事会、欧洲议会设在该地,这种选址不是随意而为,而是基于促进德法两国化解仇恨、生发友谊之目的,人们愿意相信这座德法边境的小城会是提供德法及欧洲国家间交流与对话的最佳平台,而斯堡血雨腥风的历史将会警示和平与发展对欧洲国家的重要意义。斯堡终于带着中世纪文化繁荣的光芒,因为众多国际组织的落户而再次成为欧洲世界的焦点。斯堡见证了“欧洲一体”的夙愿在这里从构想变为现实。   斯堡的历史与欧洲理事会成立的历史背景暗自契合,1950年,当纳粹的暴行仍在人们脑海中挥之不去时,人们痛定思痛,决定建立欧洲理事会以维护和平、保护人权。不难想象,这个以在整个欧洲范围内保障和平、通过提高和保护人权保障民主与法治为目的的机构起草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公约就是《欧洲人权公约》,该公约于1953年9月生效。1959年,欧洲人权法院成立,其任务就在于检讨成员国是否存在违反公约的行为。不同于其他国际法院,欧洲人权法院受理个人诉讼,任何欧洲公民均有权就成员国侵犯其人权的案件提起诉讼,而其他非欧洲公民,只要作为难民、游客或者其他原因进入到公约成员国的诉讼管辖区域内,便受到公约的保护,这种保护力度一方面让更多的侵权案件得到审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法院冗案积案的困境,即使法院已经采取诸如设立独任法官等措施加快案件审理过程,其仍然面临数量巨大的待审案件,而这其中的大多数都将因不符合案件受理标准而无法进入下一步审理程序。   与此前我院三名实习生一样,我也在法院书记处下的法律研究部实习,该部门接受不同部门的研究请求,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就公约不同条款系统梳理判例法,出具法律报告。目前,我正在帮助我的supervisor整理公约第4条(禁止奴役及强迫劳动)的相关判例,以便其出具法律报告。比起其他公约条款,第4条所涉判例法并不多,但随着近年贩卖人口现象(human trafficking)的猖獗,第4条的重要性日益体现。阅读判例为我提供了深化条约理解的绝佳途径,每份判决都力图在两种或以上的权力、权利冲突中选择制衡点,既满足对公约中规定的个人权利的有效保护,也为国家正确行使积极或消极的人权保护义务提供可行性方法,毕竟法院只能起到辅助性作用,成员国政府采取有效行动才是保护本国人权的根本力量。对于案件的审理,法院判决不止于追求个案公正,更追求类型化效果,即督促国家更好采取措施,如立法修法或者制定法律行政框架来防止同类侵权案件再度发生,从而起到促进恶法向善、填补法律漏洞的效果。阅读判例,不仅有助于深化法律知识,更可以一瞥案件所涉时代的社会背景,被提交到人权法院的案件往往体现了涉及人权的社会矛盾冲突中最为激烈的某一方面,而纵览法院在不同时期对于同一问题的不同解读也恰好为我的逻辑梳理提供了循循善诱的路径。   来到法院工作一月有余,我已经参加了两次大审判庭(grand chamber)庭审, 首次庭审所涉案例为Animal Defenders International v. United,该案涉及到公约第10条(言论自由),案件核心争点在于英国政府禁止某非营利性动物福利组织播出公益广告的行为是否在民主社会中具有必要性(necessary in a democratic society),由于英国对任何旨在影响当局政策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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