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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汽车保险现状与发展
浅谈我国汽车保险的现状及发展
摘 要:我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随着汽车消费的不断增长,这点已经得到了证实。中国是世界上最大最有潜力的汽车保险市场。在未来的国际汽车保险市场竞争中中国汽车保险行业无疑具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汽车保险业实力相对薄弱,能否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保险业的地域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我国保险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关键词:汽车保险业;汽车消费;机遇;挑战
一、汽车保险概论
(一)汽车保险的产生
汽车的诞生和高速发展,无疑是一场巨大革命。汽车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加速了人类的进步,缩短了世界的距离,但是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汽车的交通事故和其它灾害事故,一方面构成了对国家的严重经济威胁,形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每一个汽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都随时面临着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能。社会需要安定,企业需要保障,人民需要安居乐业,汽车就需要避免风险,汽车保险即由此而生。
(二)汽车保险的分类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擦损失等风险。
汽车保险可以分为三部分,即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汽车附加险,保险公司分别承担不同的保险责汪,而这些保险责任也正是被保险人通过参加保险将本来应由自己承担,现在却转嫁给了保险公司的各种风险。
二、汽车保险国内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还不是汽车大国,机动车辆保费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如此之高的比例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与机动车辆总值占整个社会资产份额的比例也是不相匹配的。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比例之高,说明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及财产保险体制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是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同时也制约了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速度。
我国汽车保险业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保险程度尽管不能同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但是就以险种来分析,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比如,第三责任险。“我国于1984年提出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险,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推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三者责任保险将成为机动车辆定期安检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不按国家规定投保,国家公安部门有权扣留车辆。”这无疑是我国现今的汽车保险制度改革与世界接轨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汽车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份额最重的一项,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汽车保险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期。自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保险已经历了若干次的大规模调整,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国绝大部分汽车保险还在遵循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在以后的改革中,加大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总之,我国汽车保险与汽车王国美国相比较,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保险市场国际化趋势的日渐增强以及国内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我国交通责任强制险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汽车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综合国内外汽车保险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各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险种类和保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虽不尽相同,但也有规律可循,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发展到了一定的深度。比如许多国家都实行汽车保险自由费率,保费计算既“随车”也“随人”,而且还“随地”,除了第三方责任险为强制保险,其它多为自愿投保等。这些经营之道都很值得尚处在发展时期的我国汽车保险业参考借鉴。
三、车险市场的尴尬处境——车险骗保
近年来,各类保险诈骗案件,特别是机动车辆保险诈骗案件呈数量增多、案值增大、手法多样化等趋势,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金融稳定。车险骗保现象要从两个方面来看。骗保本身属于违法行为,而部分产险公司为了争夺市场,采用了一些‘特殊手段误导消费,使得车险市场陷阱较多。这说明我国的保险市场本身还不完善,人们法制观念、诚信意识都需要强化。
车险理赔业务赔案水分极高,大约占到了20%~30%,其中相当大的部分属于人为骗保、诈保,虚报零配件赔付价格。
为谋取非正当利益,保险公司理赔员常常与汽修厂和不正规汽配商私下串通,通过向正规汽车零配件经销商询问价格作为参照,多报、虚报价格,以次充好,向保险公司报出进口或国产正厂产品价格,但给用户提供的却是低档甚至是伪劣产品,以赚取不正当利润。这与骗保、诈保等行为共同构成车险理赔中的“黑洞”现象。
上述不正当行为使得保险公司信息不对称加剧,理赔成本高居不下,利润空间被极大压缩。汽车零件厂商和经销商无法得到正常利润。消费者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自身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
尽管相关信息平台的搭建已纷纷提上日程,但业内人士依然对遏制车险诈保忧心忡忡。我国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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