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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
2004-10-10 第九章、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 第一节、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注意: 1.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劳动关系是从雇佣关系发展而来,两者是包括与被包括关系。 (2)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用工主体不同 适用法律不同 体现的意志不同 2. 劳动关系有很强的法律内涵 劳动关系经劳动法规范和调整后便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狭义上包括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广义上还包括政府。 第一节、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第一节、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者的权利: 依照我国劳动法,员工享有的主要权利是:劳动权、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权、民主管理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休息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 劳动者承担的主要义务是: 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 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 第一节、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权利是: 依法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和接触劳动合同的权利; 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职工; 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 任免企业的行政干部; 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 依法奖惩职工。 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 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其职权;按职工的劳动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加强对职工思想、文化和业务的教育、 培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指订立的劳动合同明确了具体的期限。这种合同直接、明确地规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合同终止之日就是合同期限届满之日。 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指订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写明起始日期, 而没有写明终止日期,合同的期限不固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长可短。这种合同一般应当明确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任何一方都不得解除合同。 3.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把“完成某项工作”的任务作为起始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工作开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工作结束之时即是合同终止之日。这种合同,实际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变相表现形式。 劳动争议的处理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的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劳动争议协商是指由劳动关系双方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是由工会代表和雇主代表出面,根据双方集体协议,组成一个争议处理委员会,就工资、工 时、劳动条件等:工人提出的争议内容,双方相互协商,达成协议,以和平手段解决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第三者介入劳动争议,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从我国情况看,一般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或合同约定,推动双方互相谅解以解决争议的方式。 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也称公断,是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做出评断。其特点是专业性较强,又较司法程序简便、及时。它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中间环节,也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庭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引起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亡诉。到期不上诉的,判决书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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