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_元代杂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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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元代杂剧

第二章 元代杂剧 元代,在思想拘禁松弛以后,中国戏剧迅速崛起并闪射出耀眼的光芒。前期是杂剧的全盛期。 出现所谓“元曲四大家”的关、郑、白、马,和王实甫。 关汉卿是元杂剧最重要的奠基人。他是创作年代最早的作家之一,作品数量和类型最多,总体上的思想和艺术成就也最为杰出。 钟嗣成《录鬼簿》列关汉卿为杂剧家之首,贾仲明对关氏的吊词尊之为“杂剧班头”,朱权《太和正音谱》说他“初为杂剧之始”。 第一节 元杂剧的兴起 元杂剧是直接继承金院本、又糅合了诸宫调的多种特点,并从其它民间伎艺中吸取了某些成分而发展起来的。 元杂剧,是具有完备的文学剧本、严格的表演形式、完整而丰富的内容的成熟的戏剧。 元杂剧是代言体(相对于叙事体 而言)的剧目。代言体是成熟的戏剧的重要标志,因为必须在这种表演形式中,才能吸引观众进入虽是虚构却具有真实感的戏剧场景。 代言体 代言体: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狭义的是影视创作和戏剧文学的“剧本文本”体式和戏剧文学演绎的主要表达方式;广义的是故事叙述的基本方式之一,即所有叙事性作品中作者以假托他人的口吻,或代人表述某事而写成的文章。  影视创作和戏剧文学中:   一、指剧作家“代”人物立“言”;即所谓的代言叙述,通过叙述口吻的转移和替代,用人物语言推动情节(情感)的发展,完成故事的叙述,第三者(或他者)的叙述功能被大量弱化。是剧本创作的主要表现方式。   二、表演者扮演人物“现身说法” ,“代”人物“言”。指戏剧文学演绎的一种体裁,是相对叙事体而言的,指由一个或几个艺人相互配合,或说或唱进行演出表演,主要表演者同时承担说唱的任务,既作为第三者叙述人叙述故事情节、描绘人物形象,构建故事脉络,自己或者其他艺人代言作品中人物语言,用人物声口来演说角色。 叙事体vs代言体 叙事体由表演者叙述故事情节的发展,而代言体是由戏中角色的言行来展现故事情节的发展;叙事体可以由表演者一人或数人叙述故事中所有人物的言行,而代言体,故事中有多少人物,就需要有多少角色来扮演。因而代言体比叙事体更加生活化,是戏剧文学的主要表达方式。 文学作品中故事叙述的基本方式之   文学作品中故事叙述的基本方式之一:作者直接采用作品人物的口吻来叙述,作品具有明显的代言体特征。 古代诗歌创作中所谓代言体的实质 “代言体”诗指诗人代人设辞,假托他人(多为女子)的身份、心理、口吻、语气来创作构思,表面上是诗中抒情主人公代诗人言的一种诗歌体式、创作模式与表现方式。“代言体”诗在标题、人称、形式、内容、表现角度、表达方式等方面都有着鲜明的特征,代言体诗的形成也有其政治、艺术、审美等多方面的原因。 屈原《九歌》中的《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山鬼》诸篇,李白的《长干行》、 杜甫的 《前出塞》、《后出塞》 等都是代言体诗歌。 如张九龄的《自君之出矣》:“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自从你离开了家,我再也无心纺织。我就像十五的满月,因为思念你而夜夜消瘦、减却清辉。 元杂剧在体制方面的特点: 一、结构:元杂剧的基本结构形式,是以四折、通常外加一段楔xiē子为一本,表演一种剧目。一“折”意味着一个故事单元,四折之间,大多表现出情节起、承、转、合的变化。“楔子” 是指对剧情起交代或连接作用的短小的开场戏或过场戏。 二、唱词和演唱特点:元杂剧的核心部分是唱词。每一折用同一宫调的一套曲子组成,并一韵到底。   元杂剧通常限定每一本由正旦或正末两类角色中的一类主唱;正旦所唱的本子为“旦本”,正末所唱的本子为“末本”。这既有突出剧中主要人物的意味,同时与突出某个主要演员以招徕观众也有关系。 三、宾白:元杂剧以唱为主,以说白为宾,所以说白称为“宾白”。宾白不仅用于叙事,还用作除主角以外人物的抒情,对于表现剧情和人物性格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有“曲白相生”的说法。 四、科范:简称“科”,在剧本中表示舞台效果和演员所要做的动作、表情等。 五、角色:元杂剧的角色,可分为旦、末、净、杂四类,每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以此把剧中人物分为若干类型,以便于带有程式化的表演。 杂剧约在金元之际形成,到元代前期充分成熟和兴盛。有其历史原因: 1、城市经济的繁荣和艺术表演的社会化、商业化,是促使戏剧成熟与兴盛的必要基础。 宋金时代,在瓦舍勾栏等固定场所面向城市民众的各类伎艺演出已经很盛。蒙古军攻占北方以后,在若干中心城市,却反而人口激增,财富更为集中,出现畸形繁荣。 随着都市经济的发达,市民阶层自然也相应地壮大,当时已有“一百二十行”之说。这些市民在经历了喧嚣忙碌的生活之后,观赏既富于市俗性又具有较高艺术性的戏曲对于他们是很合适的精神享受。他们以自己所拥有的财力支持了元杂剧的成长。 为了适应商业演出的需要,并与其他伎艺竞争,剧本和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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