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金属棚架安全的技术要求 - 劳工处Labour Departmen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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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属棚架安全的技术要求 - 劳工处Labour Department

金屬棚架 工作安全守則 勞工處 職業安全及健康部 金屬棚架 工作安全守則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2001年6月初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有關各辦事處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請參閱由本處印製的《勞工處為你提供各項服務》小冊子或致詢。 本工作守則歡迎複印,但作廣告、批核或商業用途者除外。如需複印,請註明錄自勞工處刊物《金屬棚架工作安全守則》。 目 錄 節數 頁數 1.引言 1 2.釋義 2 3.本港有關安全搭建金屬棚架的主要安全及健康法例 5 4.在金屬棚架搭建工程中有關安全及健康事務的管理 9 5.確保金屬棚架安全的技術要求 18 6.金屬棚架的檢查、維修及拆卸 49 附錄Ⅰ 52 金屬棚架每十四日一次或在其他場合執行的檢查結果報告——表格五 附錄Ⅱ 53 《建築地盤(安全)規例》附表3——某些安全設備須符合的規定 附錄Ⅲ 56 參考資料 附圖1至9 57 資料查詢 66 1.引言 1.1本金屬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乃由勞工處處長根據香港法例第5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7A條規定所發出,為《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及6B條及《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各項規定就搭建金屬棚架的安全提出實務指引。本守則內的金屬棚架是指由金屬構件組成結構骨架的棚架。本守則所載的建議不應被視為已全部包括有關安全法例所涉及的事項。遵從本守則本身並不賦予任何人在法律責任方面的豁免權。 1.2本工作守則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雖然不遵從本守則所載的任何條文本身並不是罪行,但在刑事訴訟中,法庭可接納這種行徑為有關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觸犯《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有關的安全及健康法例。 1.3金屬棚架在不同的建築工程中有不同用途。在香港,金屬棚架通常用作臨時承托支架。不過,臨時支架倒塌事件時有發生,導致工人傷亡,而肇事原因多由於支架的強度不足以承托所加之載重或支架設計及構造不當。為了防止建築地盤的臨時支架倒塌,本守則闡明一些業界經常忽略的良好作業準則。 1.4本守第5節提供有關金屬棚架安全的技術指引,供業界遵守。在特別情況下,如需要修改第5節的技術要求,便應根據認可的工程原理及國家或國際的標準或規定去證明棚架的穩固性及強度足以達到相等或更高的安全標準。 1.5本守則所概述或提述的法定條文,都是在二OO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施行的條文。 2.釋義 除非在本工作守則內另有定義,否則在本工作守則內的詞語涵義與《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建築地盤(安全)規例》所載的定義相同—— 2.1“《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是指香港法例第5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2.2“《建築地盤(安全)規例》”是指《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附屬法例《建築地盤(安全)規例》。 2.3“合資格的人” 2.3.1就《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規定須由合資格的人執行的職責而言,“合資格的人”指符合下述情況的人: (a)由承建商指定執行該職責,而《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規定該承建商須確保該職責由合資格的人執行;及 (b)因其所受的實質訓練及實際經驗而有足夠能力執行該職責。 2.3.2在一般情況下: (a)就搭建金屬棚架而言,合資格的人須曾受“實質訓練及實際經驗”是指該人 (ⅰ)已完成建造業訓練局舉辦的金屬棚架工作全日制正式訓練或其他類似的金屬棚架訓練課程/計劃,並具備四年或以上的金屬棚架工作經驗(包括任何在正式訓練期間取得的經驗);或 (ⅱ)最少具備土木或結構工程高級證書及已完成建造業訓練局舉辦的金屬棚架訓練課程/計劃,或其他類似的金屬棚架訓練課程/計劃,並具備一年或以上的金屬棚架工作經驗(包括任何在正式訓練期間取得的經驗)或 (ⅲ)已在建造業訓練局舉辦的金屬棚工藝技能測試中取得合格的成績,並具備四年或以上的金屬棚架工作經驗(包括任何在正式訓練期間取得的經驗), 以及能閱讀理解棚架計劃書、設計圖、規格及棚架施工方法說明書,使其能有足夠能力監督棚架工程及證實棚架的安全性。他亦應能找出在周圍現存及可預見的潛在危險或能影響僱員衛生或危害僱員的工作環境; (b)合資格的人應由承建商以書面指定及應獲授權可採取即時措施去消減上述現存及可預見的潛在危險。 2.4“曾受訓練的工人” 就搭建金屬棚架而言,曾受訓練的工人是指該人所執行的職責是在合資格的人的直接監督下,在地盤內架設、擴建、更改和拆卸金屬棚架,及該人已完成相等於上述為“合資格的人”而舉辦的正式的金屬棚工作訓練,並具備最少兩年金屬棚架工作經驗(包括任何在正式訓練期間取得的經驗)。 2.5“表格五”是指由勞工處處長為施行《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38F(1)條而認可的表格。表格的樣本載於附錄Ⅰ。 2.6“梯子”包括摺合踏梯。 2.7“工作地方”指任何人為以下目的而使用的地方—— (a)建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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