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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注意注意购进混用进项税额抵扣的其他规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税【2013】106号文第二十六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 ③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④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注意: 这里的非正常损失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另外 注意非正常损失与正常损失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应纳税额的计算 (4)运费进项税额的抵扣 ①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进项不得抵扣进项. ②货运运费能否抵扣取决于所运输的货物能否抵扣进项. 应纳税额的计算 3、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1)一般情况下的认证抵扣处理 (2)是否一定本期取得本期认证本期抵扣??注意购车等 特殊购进抵扣时间的确认。 (3)逾期未认证的发票是否可以在认证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 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4)无需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应纳税额的计算 4、关于进项税额的转出 产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两种: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 生产经营用货物购进后改变其用途。 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确认: (1)注意损失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的不同; (2)注意账面成本中含运费商品进项税额转出; 例:企业本月非正常损失上月购进的账面成本为5000元(含运费 500元)的商品。 (3)注意在产品和产成品进项税额的转出 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注意】 1.销售额有价款和价外费用两部分组成。 2.公式中的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注意营改增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两种计税方法中进行选择的情况(见财税【2013】106号文)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谢谢大家! *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征税范围 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和外部 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 注意: 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项目 的一个必要环节,不视同销售;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不视同销售。 相关链接: 员工与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应税服务属于应税服务 吗???? 征税范围 2.混合销售行为 (1)概念 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方法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型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注意: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的划分问题(实施细则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 征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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