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备考常见问题解答 共(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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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备考常见问题解答   1.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和报考时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和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共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参加法律硕士联考(含法学和非法学)的江西省考生必须到江西财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   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目前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设与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开始联考并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法律硕士(简称JM)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及企事业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有:   一、培养目标不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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