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康宁学校财团法人康宁大学学生基本素养、核心能力订定暨评量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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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康宁学校财团法人康宁大学学生基本素养、核心能力订定暨评量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學生基本素養、核心能力訂定暨評量辦法 民國104年9月14日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104年9月22日校務會議訂定康寧大學(以下簡稱本校) 本校教育目標以培養學生具有人文及健康素養及具備「創造力、就業力、服務力」等三項核心能力。核心能力說明如下: 創造力:學生能夠前瞻思考,具備創新、創意、創未來之能力。 就業力:學生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問題解決能力、多元學習態度,並學以致用。 服務力:學生可以運用所學服務他人、群體及社會,進而肯定自我。 本校共分校、院、系、科四級教育目標,各級教育目標分別對應核心能力,校級由校務發展委員會與校務會議訂定;院級由院務會議訂定;系級教學單位含系(學位學程)及所,由系務會議訂定;科級教學單位由科務會議訂定。基本素養由通識教育委員會訂定之。 各教學單位應定期進行, 學生畢業後就業及升學情況調查。 彙整大環境趨勢分析、教育發展政策、產業發展與職場需求、學校資源條件、學生背景與特質、競爭對手分析等進行優勢、劣勢、機會及威脅(SWOT)分析。 參酌本校願景、教育目標、核心能力及特色。 以訂定或修訂教育目標、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相關資料及結果應回饋至校務發展委員會,作為校務規劃改進之參考。 為確保有效落實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教務處應制定教學品質保證相關辦法及手冊。校、院、系、科相關教學單位應實施下列內容: 根據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進行課程規劃。 教師應根據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進行課程設計與教學。 建置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的評量機制(含教師開課課程之學習成效評量、校院系教育目標與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之學習成效評量)。 校、院、系、科級得訂定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之畢業門檻;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除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外,學習成效必須達到基本要求,方具備畢業資格。 各教學單位為增進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之學習成效,應積極規劃下列課程: 正式課程 特色課程(如:創新、創意及創業課程或院共通課程等) 跨領域課程 就業力課程(如:職場探索課程、職場模擬課程、職訓檢定課程、職場體驗課程、職場深耕、職場提升及職場接軌課程等) 研究力課程(如:專題製作、書報導讀、數量或質性方法類課程等) 非正式課程(如:競賽、社團、工讀、參訪及演講等) 潛在課程(如:師生互動、校園文化、環境教育及校際交流等) 正式課程、特色課程、跨領域課程、就業力課程由教務處及各院、系、科、通識教育中心等開課單位負責規劃;非正式課程及潛在課程由學生事務處、總務處、資訊暨圖書中心及各院、系、科等相關單位積極規劃推動。 三級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之課程規劃與畢業門檻之訂定,校級由通識中心課程委員會訂定,經校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院級由院課程委員會訂定,經校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系級由系課程委員會訂定,經院、校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科級由科課程委員會訂定,經院、校、系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 本校各教學單位得選擇下列多元評量方式,適當檢核學生三級核心能力或基本素養: 直接式評量 考試、測驗、會考、期中期末考、能力檢定、證照考試、專題、實作、實習、面試、書面審查、競賽、成果發表會、學習歷程檔案成果、畢業資格審查、焦點團體法、其他直接評量方式等。 間接式評量 量表填答(設計量表項目與指標,據以評核學生三級核心能力)、問卷調查(學生為導向之教學評量、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調查、雇主調查、其他相關問卷調查)、觀察(教師教學意見調查)、校友調查、其他間接評量方式。 其他評量方式 三級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的學習成效評量由各級課程委員會負責規劃、執行單位應將分析結果,回饋到各教學單位及課程委員會進行課程規劃改進之參考。 校務發展委員會、各級課程委員會應邀請校外學者專家、產業界人士、在校學生及校友代表擔任委員會委員,針對教育目標、基本素養、核心能力、課程規劃以及教學評量等議題提供意見。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公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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