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度产险公司精算签证报告覆阅委托代办案覆 - 中华民国精算学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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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度产险公司精算签证报告覆阅委托代办案覆 - 中华民国精算学会

* 五、範例說明 簽證報告各事項分項從假設,方法到分析結果完整表達,此有助於分析的連貫性。 現就公司自留業務特別準備金如下表做說明 (四) 特別準備金 (註3.) $C   =A.+B.     A.非政策性保險之特別準備金 $A   =1.+2.     1.重大事故準備金 $A1   2.危險變動準備金 $A2         B.政策性保險之特別準備金 $B   =1.+2.+3.     1.強制汽機車特別準備金 $B1   2.住宅地震保險特別準備金 $B2   3.核能保險特別準備金 $B3 五、範例說明 精算備忘錄細項 分析方法及說明(說明所有的假設、方法、流程、計算基礎) A.非政策性保險之特別準備金(=1.+2.) 1.重大事故準備金 重大事故準備金提存公式(方法,步驟或流程)及其法令依據 險別當年提存數=自留滿期保險費×險別提存率。 險別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年末餘額計算步驟見附表25-1 重大事故準備金=各險別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年末餘額之和 (排除政策性保險) 特殊險種(團傷,旅行業責任,旅行業履約保證)之重大事故準備金提存公式。 * 五、範例說明 精算備忘錄細項 分析方法及說明(說明所有的假設、方法、流程、計算基礎) 2.危險變動準備 危險變動準備金提存公式(方法,流程)及其法令依據 險別當年提存數 =max([預期賠款-(淨自留賠款-可沖減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0)×15%。 險別當年收回數 = max([(淨自留賠款-可沖減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預期賠款],0) 過已滿期保費60%(30%)部分收回數=….(應收回,而不收回需說明理由)提存公式。 各險別預期賠款=自留滿期保險費×預期損失率。 各險別預期損失率的估計: A.各商品預期損失率=各商品全年度簽單月報表危險保費佔其簽單保費之比例。 B.各險別預期損失率為各商品預期損失率的加權平均(以簽單保費為權數)。 險別危險變動準備金年末累積總數計算步驟詳見附表25-2 危險變動準備金=各險別危險變動準備金年末餘額之和(排除政策性保險險別) 特殊險種(團傷,旅行業責任,旅行業履約保證)之危險變動準備金提存公式 * 五、範例說明 精算備忘錄細項 資料來源:(說明資料的來源,基礎及期間或提供者) 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變動明細表(表25-1) 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變動明細表(表25-2) (此所需資料,視簽證精算人員是檢視準備金計算過程所用的假設及方法,或則是自行執行獨立計算測試評估準備金而定) 法源規定 民國96年12月2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字第09602505761號令「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九條: 財產保險業對於自留業務,應依下列規定提存或處理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 一、各險別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比率提存。 二、發生重大事故之實際自留賠款金額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之部分,得就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之;其沖減金額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十五年者,得經簽證精算人員評估訂定收回機制報送主管機關備查辦理。變更時,亦同。 (沖減金額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函,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十五年者,收回機制報送主管機關備查函) * 五、範例說明 精算備忘錄細項 第十條: 「財產保險業對於自留業務,應按險別,依下列規定提存或處理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 一、各險之實際賠款扣除該險以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後之餘額低於預期賠款時,財產保險業應就其差額部分之百分之十五提存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 二、各險之實際賠款扣除該險以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後之餘……. ;其所沖減之險別及金額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各險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累積提存總額超過….. ,其超過部分,應收回以收益處理。) 前項第三款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之收回,主管機關得基於保險業穩健發展之需,另行指定或限制其用途。 團體傷害保險:依據85年7月25日台財保字第852367814號函, 旅行業責任保險:依據94年8月2日金管保二字第09402075951號函, 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依據94年8月2日金管保二字第09402075952號函規定 若實收保費大於依規定計算之保費收入,以實收保費計提各種責任準備金;若實收保費小於依規定計算之保費收入,則以依規定計算之保費收入計提各種責任準備金。 * 五、範例說明 精算備忘錄細項 說明計算的結果及相關的附表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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