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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除虫菊漂浮育苗基地建设可行研究报告已整理
峨山县1.5万亩除虫菊漂浮育苗基地建设
可研报告目 录
第1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
1.1项目背景 1
1.1.1 项目名称:峨山县1.5万亩除虫菊漂浮育苗基地建设 1
1.1.2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
1.1.3项目提出的理由 2
1.2项目概述 5
1.2.1建设规模 5
1.2.2 预期目标 6
1.3主要建设条件 6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7
第二章 市场预测 7
2.1 市场需求 7
2.2 种植需求 8
第三章 建设规模 8
3.1规模 8
3.2 生产产品规模 9
第四章 项目方案 9
4.1 育苗基地选择 9
4.2 除虫菊漂浮育苗操作技术 10
4.3 除虫菊苗床育苗技术 11
4.4 除虫菊的大田移栽 13
4.5 科学管理 14
4.6 除虫菊的采摘 15
4.7 除虫菊的晾晒 15
4.8 除虫菊的储存 16
第五章 场址选择 16
5.1场址现状 16
5.2 场址条件 16
5.2.1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 16
5.2.2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17
5.2.3 区域性规划要求以及周边环境条件 17
5.2.4交通条件 17
5.2.5公共设施条件(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道路等) 18
5.3 征地拆迁条件 18
第六章 配套设施 19
6.1给排水工程 19
6.2供电 19
第七章 节能、节水措施 20
7.1节能措施 20
7.2 节电措施 20
7.2节水措施 20
第八章 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21
8.1指导思想 21
8.1.1主要依据 21
8.1.2总体要求 21
8.2 环境保护及卫生要求 23
8.3 建设地点环境现状 23
8.4 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23
8.5 环境影响评价 23
第九章 项目经费预算 24
9.1估算内容 24
9.2建设投资估算 24
9.3资金筹集说明 24
第十章 经济与社会效益 25
10.1经济效益 25
10.2 社会效益分析 25
第十一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25
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1.1 项目名称:峨山县1.5万亩除虫菊漂浮育苗基地建设
建设地点:云南玉溪市峨山县小街镇石邑村委
1.1.2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项目承担单位:云南南宝植化有限责任公司700万元玉溪亚临界植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南宝植化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南宝植化有限责任1.1.3项目提出的理由
人类施用化学农药与化肥,获得了农产品的增产,解决粮食供给,功不可没。自从1937年Muller发现DDT的杀虫活性后,陆续出现了大量有机氮、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化学合成农药,这些有毒化学品的长期大量施用,造成了农产品、自然水体、土壤以及大气的污染,有益昆虫消失,有害昆虫及生物产生抗性,不少鸟类绝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更为严重的是在农作物和自然水体中残留农药,其中相当一部份农药通过食物链富集后直接危害人畜。我国受农药污染的农田1600万公顷,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20%。在部分蔬菜中农药残留严重超标,极大地危害着环境与食品的安全及人们的身体健康。我国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问题十分突出。
近十多年来,人们日愈强烈的认识到,人类物质文明的繁荣,不能以损害全球环境、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必须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建立一个以环境保护为标志的绿色文明。在发达国家,人们认为消费绿色产品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绿色产品本身,崇尚自然成为消费者主导的消费意识,“绿色消费”成了一种文明时尚,一项跨国民意测验表明,85%的工业化国家公民在选择食品时首选有机食品。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教育的普及、法制的健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消费理念也日愈深入人心,以环境保护为基本要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上升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国策之一,绿色产品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农药是影响环境生态和人的健康安全的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人类要保护环境、要保障绿色产品的生产,就必须解决农药的无公害问题。继联合国粮农组织及环境规划署制定《PIC公约》对4个高毒有机磷农药(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做出进出口限制后,我国有关部门很快出台了一系列限用或禁用高毒农药的政策和措施。相继推出了“菜篮子”工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认可和认证标识管理,建立了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22号)》决定 :
1、自2004年1月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的登记证。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
2、自2005年1月1日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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