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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护理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 研究生院 -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2011年1月)
总 则
一、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对象
(一)统招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护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和护理综合考试;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
(三)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在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文章(如研究报告、个案研究或文献综述等)并通过答辩。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通过校学位英语考试。
三、培养方向及学习年限
培养方向 学习年限 内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
外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
急危重症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妇产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
儿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 3-5年 四、授予学位的名称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Nursing Specialist,MNS)
五、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不少于20学分;入学后第1学期内完成课程学习。
(一)必修课程
1、政治理论课
2、外语
3、医学统计学
4、医学文献检索与循证医学
5、科研设计、学术规范与实验安全
6、医学法学
7、临床流行病学
8、专业课
9、专业外语
10、临床护理病例讨论与读书报告 20学时
100学时
60学时
30学时
24学时
20学时
36学时
100学时
40学时
1次 1 学分
3 学分
3 学分
2 学分
1 学分
1 学分
2 学分
4 学分
1学分
1学分 (二)选修课程(C、D、E类选修课程)选修1学分以上
公共必修课与选修课由研究生处在第1学期统一开设并组织考试,专业英语、专业课由本专业自行开设。在第4学期中进行中期考核。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第6学期中进行,考核合格者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六、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临床技能训练为主,培养实行主导师负责制。入学1周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责任(主)导师。入学3个月内,由导师和所在医院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制定其培养计划。研究生在相关学科轮转时,医院和相关轮转科室要为每个研究生安排1名合作指导教师。所在医院协同轮转学科负责研究生的出科考核,以确保每一个培养环节的质量。第一项(二)中的该类人员,须在相关科室轮转至少半年。
(二)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训练要求:按照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临床相关学科的轮转,参加本学科专业的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年(具体轮转安排及要求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第一项(二)中的该类人员,须在相关科室轮转至少半年。
临床技能训练期间,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病例讨论、护理查房、讲座、读书报告、学术会议等),其中病例讨论和读书报告要求在本学科本人至少组织完成各2次。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脱产时间做学位论文。
临床技能训练期间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记录及考核手册》。轮转结束时,由各附属医院和轮转学科组织考核专家对研究生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具体要求见《临床技能训练记录及考核手册》),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培养。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需在该学科续训1个月,如考核再次不通过,科室可终止其培养。
所有人员在申请学位前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临床能力毕业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研究生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1、完整合格的《南京医科大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记录及考核手册》及导师评语;
2、通过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
3、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在有效期内);
4、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临床护士,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和护理综合考试的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5、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在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个案研究报告或文献综述等。第1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第1作者单位必须为南京医科大学。通讯作者为导师。
以上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
(二)论文答辩
由护理学院和所在附属医院组织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或在职临床护士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可做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阅和答辩,作出是否通过答辩的决议。
(三)学位授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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