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院增设调整院系所学位学程及招生名额总量发展审查 - 中华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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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院增设调整院系所学位学程及招生名额总量发展审查 - 中华大学

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 中 華 民 國90年3月28日 臺(90)高(一)字函發布 中 華 民 國 92年12月8日 臺高(一)字第0920173315號令修正發布 中 華 民 國 94年12月26日 臺高(一)字第0940142666號令修正發布 中 華 民 國 95年5月26日 臺高(一)字第0950065942C號令修正發布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配合國家整體建設及學校發展,審查大學學生人數規模與資源條件,落實大學自主理念並維持大學教學品質,依大學法第十二條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規劃原則: 各校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應依下列原則規劃: (一)配合國家整體建設及社會發展需要。 (二)依據學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重點及特色。 (三)考量現有基礎及規模、學校整體資源之合理分配及使用效益。 (四)具備師資、教學與研究所需之圖書、儀器、設備及空間。 (五)符合各該領域之發展趨勢及科技整合之需要。 (六)針對社會變遷及人力需求、學術發展需要、學校發展特色主動調整。 三、發展規模之設定: 各校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應考量各項資源之配合條件,以維持基本教學品質,並根據師資、校舍建築空間計算可發展總量規模,依據校務發展計畫,逐年規劃院、系、所、學位學程及調整招生名額。 各校規劃院、系、所、學位學程及總量規模,其基本條件如下: (一)設立資格: 1.申請設立學院: (1)應具備足夠規模之師資、圖儀設備及空間,以推動學院或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之教學、研究及推廣服務。 (2)應統整校內該領域之發展,並符合科際整合之趨勢。 2.申請設立夜間學制班次: (1)申請設立碩士在職專班者,申請時應已設立相關日間學制碩士班。 (2)申請設立進修學士班或二年制在職專班者,申請時應已設立相關日間學制學士班。 (二)師資: 1.生師比基準如下: (1)全校生師比,應在三十二以下,且日間學制生師比應在二十五以下。設有日、夜間學制碩士班(以下簡稱碩士班)、博士班者,其研究生生師比,應在十五以下。 (2)計列全校及日間學制生師比原則: (計列生師比之學生數:以提報時該學年度(以下簡稱該學年度)具正式學籍在學學生(不含外國學生、延畢生、休學生)計算,且碩士班學生加權二倍計列,博士班學生加權三倍計列。 (計列生師比之教師人數:指專任、兼任教師。專任教師包括專任教授、專任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專任講師、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規定聘任之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及擔任軍護課程之軍訓教官、護理教師。兼任教師以四名折算一名專任計。但以兼任計列之教師,折算數不得超過實際專任教師數之三分之一,超過者不計。藝術類(音樂、美術、戲劇、藝術、舞蹈、電影等領域)及設計類院、系、所、學位學程之兼任教師,放寬其計列之教師折算數,為不得超過該院、系、所、學位學程實際專任教師數之二分之一,超過者不計。 (全校生師比:全校生師比生師比: 四、提報程序: (一)提報時程: 各校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本部提報第二款所列項目,據以核定總量。但第四款所列特殊項目,應於前二年另案提報計畫審查。 (二)提報項目: 1.教學資源表:含師資人數(包括折算專任師資之兼任師資及新學年度計畫增聘之師資)及校舍建築面積資料(包括目前增建於新學年度可竣工並取得使用執照者)。 2.學生人數資料表:應含該學年度及預估未來四學年度在學學生數。 3.各院、系、所、學位學程師生資料表:含各院、系、所、學位學程設立學年度、學生人數、專任、兼任師資名冊及重要著作目錄(至多五篇)。 4.開課狀況表:該學年度各院、系、所、學位學程各學制全部開設專業課程及授課教師資料。 5.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規劃表:包括增設、整併、分組、更名等規劃情形。 6.各院、系、所、學位學程招生名額表。 (三)院及學位學程之增設或調整,未涉及對外招生,或非第四款所列特殊項目者,應於實施當年六月併總量提報程序報部備查。 (四)特殊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 下列特殊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案,應於前二個學年度提報及審核,經核定設立者,應納入當年度招生總量規劃,日間學制生師比、研究生生師比、師資結構不符或超出可發展總量之院、系、所、學位學程,應自行調整或撤銷。 1.博士班申請案,應經專業審查及學審會常會審定。 2.涉及政府相關部門訂有人力培育總量管制機制之類科,如法律、醫學類科,其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調整招生名額案,以及其他涉及醫療之相關類科,如中醫、牙醫(含口腔醫學)、自然醫學、藥學、醫學技術(含醫事檢驗、醫事技術、醫事放射、放射技術)、護理(含護理助產、助產)、職能治療(含復健醫學)、物理治療、呼吸治療(含呼吸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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