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助理考勤人事作业说明 - cgmhorgtw.ppt

  1. 1、本文档共3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研究助理考勤人事作业说明 - cgmhorgtw

* 每月考勤月報(紙本表單) 考勤月報於該月考勤週期結束後經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及計畫主持人確認後送交考勤部門存檔備查,核簽流程說明如下 考勤月報(未出現異常): 隨計畫:申請人→計畫主持人核簽→考勤部門。 編制內:申請人→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簽→考勤部門 考勤月報(出現異常): 隨計畫: 醫務專科--醫師類(計畫主持人為醫師)核簽至計畫主持人→考勤部門 非醫師類(計畫主持人非醫師)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部、處長) →考勤部門 科研究中心及核心實驗室所屬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一級主管(醫研部主任) →考勤部門。 編制內:臨床研究人員(職務代號開頭為BET)/研究助理(職務代號開頭為BEZ) :核簽至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覆核→考勤部門 * 加班單開立(HIS系統) 主管應於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加班前開立加班單,最遲於加班隔日12:00前開立,流程如下: 隨計畫: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共(協)同主持人輸入→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確認簽名→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共(協)同主持人核准→考勤部門。 編制內: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輸入→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確認簽名→科研究中心、核心實驗室負責人或所屬單位二級主管核准→考勤部門 畫面路徑:HIS系統/考勤/全院性作業/加班(借換休)單線上輸入/派工主管加班單輸入。 加班單開立(HIS系統) 加班單(逾期送單): 隨計畫: 醫務專科--醫師類(計畫主持人為醫師)核簽 非醫師類(計畫主持人非醫師)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 科研究中心及核心實驗室所屬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核簽至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 編制內: 臨床研究人員(職務代號開頭為BET)/研究助理(職務代號開頭為BEZ) :核簽至所屬單位一級主管(部、處長、醫研部主任) * 選擇加班日期及加班人員,再拉選開始日期時間及結束日期時間, 於紅色框部分輸入加班原因,儲存後按查詢列印加班單 * 加班單覆核(HIS系統) 畫面路徑:主管於HIS系統/考勤/全院性作業/加班(借換休)單線上輸入/派工主管實際加班(借換休)時間輸入。 輸入實際加班日期,勾選「確認」後存檔 * 其他 執行操作: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對於相關制度操作上若有疑問(ex:上下班刷卡時間及開立加班單程序上等)請先洽院區醫研部。 系統畫面: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在操作電子表單若產生系統畫面相關問題,請先洽院區醫研部,彙總問題後由行政中心醫研部與資管部程式人員討論後作程式上之處理與修正。 * 謝謝聆聽 歡迎指教 * * 1.特聘講座教授出勤記錄比照院長級主管採書面登錄方式辦理。 2.講座教授、臨床研究人員(含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出勤記錄比照處、課長級人員採「職員證刷卡」與「電腦簽到簽退」,出勤資料僅供備查,不列入年終考核評量。 3.博士後研究員及專任研究助理(含編制內及隨計畫聘任研究助理)比照基層主管級(含)以下人員出勤須刷卡。 4.兼任研究助理及廠商贊助之研究助理維持現狀書面簽到退作業,每月21日前由計畫主持人確認簽署。 *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加班時數計算比照本院員工. *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採積借休制度. * 刪除項目: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提前離職. * 若公出工作為1~3天之開會,教育訓練則免填寫出勤簽到表. *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加班時數計算比照本院員工. * * 特聘講座教授、講座教授 /臨床研究人員/研究助理 考勤管理作業 原訂日期:100/06/08 修訂日期:102/05/10 * 內容大綱 前言 作業制度適用範圍 法規規定 考勤記錄型式 考勤時間規定 考勤刷卡規定 特別休假規定 積借休規定 考勤表單使用說明 * 前言 國科會曾3次函全國各國科會計畫執行機構—應建立研究助理適當之出勤管控機制,將研究助理納入機構人員管控系統。 研擬本院研究助理考勤管理作業,應依本院考勤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編制內研究助理比照本院正式員工規定辦理 研究計畫項下經費聘任之研究助理,依工作屬性為定期契約之特定性工作者,依勞基法定期契約之特定性工作者規定辨理 * 作業制度適用範圍 編制內 特聘講座教授 講座教授 臨床研究人員 研究助理 隨計劃聘任 臨床研究人員 研究助理 兼任研究助理 * 法規規定 考勤管理規定: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十條及其他施行細則之規定,投保單位應置備研究助理出勤工作記錄。 國科會政策上要求計畫執行機構依規定進用專任兼任研究助理應建立適當之出勤管控機制,並將研究助理納入機構人員管控系統。 工作時間規定: 本機構研究人員適用勞基法第30條規定(休假日應七天安排一天,每二週累計工作總時數不超過84小時

文档评论(0)

wujianz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