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第一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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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主讲教师:徐佩红 Tel 行政法热点扫描 全国首例申请罚款信息公开案结案 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第一案立案 废除拆迁条例呼声高涨 躲猫猫事件引发的思考 打工妹变被通缉“匪首” ,国家赔偿如何定 广电总局封BT引发的争论 钓鱼执法洗冤难 开胸验肺为维权 喝三鹿论食品安全 …… 【新闻回放】2009年4月,湖南省洞口县杨林乡破刀村的肖姣方、肖衡山等10名村民,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联名向洞口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公开近两年来该局对破刀村违法占地建房户的罚款情况,以及各新建房户的用地审批情况等信息。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罚款的具体数目,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洞口县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村民们的上述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对所申请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该局还由局纪检组、执法监察大队、耕保、规划、用地等股室相关人员组成专案调查组赴破刀村,对村民反映的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查处。 没有一种组织愿意在“玻璃屋子”里生活,没有一种权力甘愿被关进“笼子”里。然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行,就把各级政府、组织和权力,送进了“玻璃屋子”和“笼子”里面,让他们学会在“透明”、“监督”和“制约”中行政。《条例》实施之初,曾有不少法律专家担心公众知情意识薄弱,参与热情不高,导致这一法律的作用落不到实处。现在看来,这种担心显然是低估了公众的法律意识。自《条例》实施以来,公众长期以来被压抑的知情诉求似有“井喷”迹象,向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信息公开的新闻不绝于耳。 关于本案,行政处罚内容等具体信息是否公开,其实是一个两难的抉择。行政处罚结果一旦公开,就必须注意防止此类信息广泛传播对被处罚者的社会声誉造成不当损害,这的确是执行《条例》过程中让人伤脑筋的一个问题。 【新闻回放】2009年5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发现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湖风景名胜区内有一未完成全部建设的冷饮厅建筑,对当地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威胁。该项目是未经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的情况下由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给使用人李万先的,规划为建设冷饮加工及宿舍、办公室。按双方约定,项目逾期一年仍无法完工,国土局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或附属物。但是,该工程从1994年开建却一直未完工,国土局也未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职责,且对周边生态造成威胁。 7月27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收回闲置的土地。9月1日,这起全国首例由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此案经过不到一个小时的庭审,原告方即撤诉,法院宣布结案——被告方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在开庭前已作出决定,收回此案争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一案件虽小,但却是我国社团组织进行公益诉讼的“破冰”之举。长期以来社团担任公益行政诉讼原告并没有法律依据和实践范本。此次清镇法院率先将社团纳入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做法,创造了中国社团公益行政诉讼的先河。本案可以为普通公民和社会团体提供一种监督公权力的示范效应,15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几个月内就解决了,也说明了社团公益诉讼不仅可行,而且效率高,值得推广。 当然,社团组织在进行公益诉讼时的身份定位以及如何避免 “滥诉”等情况的发生,也是有待研究的问题。 【新闻回放】近年来,暴力拆迁相关冲突事件屡有发生,而我国自2001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在现实中被不断地扭曲。 2009年11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民唐福珍以自焚的方式,抵抗政府的强制拆迁,以死保护自家的三层楼房。11月29日,唐福珍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唐福珍事件”发生后,因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再次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 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位学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北大教授的“上书”,将公众的目光聚焦到了法律制度的层面。 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了民法、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对条例的修改非常重视,进行了审慎研究,并将抓紧修改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其初衷是良好的,并且的确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作出了贡献。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这个条例在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进程中,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法治政府的现实要求,与“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尤其是拆迁过程中强制执行环节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并成为一些不安定事件的诱因。 现在的情况是:各种学术意见和舆论都在显示,拆迁条例作为《宪法》和《物权法》之下的下位法,目前已具有明显的违宪违法性。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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