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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自由主义思想中的自由与权力论文.doc

  试析自由主义思想中的自由与权力论文 ..毕业 论文关键词:自由主义 自由 权力 论文摘要:自由与权力是自由主义思想中一对十分重要的概念。在自由主义者看来,国家权力对于维护个人自由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又对个人自由构成威胁.因此,国家权力是一种必要的恶。要维护个人自由,既需要国家权力,又需要限制国家权力。限制国家权力的手段有:分权制衡、划定权力的范围、规范权力的行使方式、社会力量的制约。 自由主义的政治理想既不是要建立拥有无限权力的利维坦,也不是要实行不要国家的无政府主义,而是要建立一个权力有限并受到制约的国家。在自由主义的这一政治理想中..毕业,自由与权力的概念凸显出来。在本文中,自由指的是个人自由,权力指的是国家权力。 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价值层面。即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哪个是根本性的,谁是目的,谁是手段。自由主义视个人自由为根本性的,将国家权力看作是维护个人自由的手段。第二,工具层面。国家权力对个人自由起到哪些方面的作用。在自由主义看来,国家权力一方面对维护个人自由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又对个人自由构成威胁。由于自由主义以个人自由为最高价值目标,所以,第一个层面的关系显而易见,文中就不再论述。本文立足于第二个层面来进行论述。 国家权力对与维护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使得自由主义者对于国家权力寄予厚望;国家权力对个人自由所构成的威胁,又使自由主义者对国家权力深怀恐惧。正是在这种心态下,国家权力被自由主义者视为一种必要的恶。基于这种认识,自由主义者一方面坚持建立国家权力,另一方面又力主限制这种权力。正如联邦党人所说:“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 一、国家权力对于个人自由的维护 自由主义不同于无政府主义,它认为建立国家是非常必要的。这种必要性就在于,没有国家权力的保护,人们的自由就得不到保障。自由主义者虽然在国家起源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认识,但是在国家存在的必要性上,他们意见是一致的。 社会契约理论是自由主义用来解释国家起源的重要理论。这种理论假设在国家产生之前存在一个自然状态,这种状态或者是一种相互为战的状态,或者是一种存在许多不便的状态等。总之,在这种状态下,人们的安全和自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于是,人们订立社会契约,建立国家。 霍布斯虽然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对作为自由主义基础的个人主义的系统阐释使他成为自由主义的先驱。他运用自然状态理论和社会契约论,论述了国家权力的必要性。在霍布斯看来,自然状态是一个人人相互为战的状态,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根本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便寻求建立国家。不过,霍布斯建立国家主要是确保个人的安全,而不是个人的自由,所以,他建立了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利维坦,而不是一个权力有限而且受到制约的宪政国家。然而,尽管霍布斯建立利维坦的出发点是安全而不是自由,但霍布斯在对国家产生的论述中实际上已经蕴含了维护自由的内容。这是因为,安全是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主义所追求的自由主要是一种不受干涉的消极意义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假定了安全的存在。所以,对安全的追求初步具有了维护自由的含义。 洛克是自由主义学说的奠基者,他第一次系统阐述了自由主义思想。洛克明确把保护个人自由作为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目的。个人自由体现为生命、自由和财产等一系列权利。建立国家正是为了要保卫这些权利。洛克虽然声称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但他同时认为自然状态还有许多缺陷:第一,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种明确规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作为裁决争端的共同尺度。第二,即使有共同的尺度,也缺少一个公认的裁判。第三,即使以上两点具备,但还缺少一个权威机构保障裁决能够得到执行。正是因为自然状态下的种种缺陷,因此,人们甘愿放弃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而寻求国家权力保护下的自由。 洛克认为,建立国家之后,人们的自由看似受到限制,实际上是得到更好的保护。这里牵扯到对自由概念以及对自由与法律的关系的理解,在洛克看来,自由并非人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是意味着不受他人的强制,是人们在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心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正是在这种自由观的基础上,洛克阐释了由国家权力所实施和保障的法律与自由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同洛克一样,孟德斯鸿也认为自由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是受国家权力保护的。法律对个人自由的保护是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孟德斯鸿的自由概念内含了国家权力对保障个人自由的必要性。 联邦党人明确提出,“在没有比政府的必不可少这件事情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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