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土地承包权长期化的一种模式论文.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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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土地承包权长期化的一种模式论文.doc

  试论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土地承包权长期化的一种模式论文 ..毕业 摘要: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当前符合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土地经营模式,但是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土地承包权如何进一步长期化是目前急需考虑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土地长期化的一种模式----家庭永包制,同进对家庭永包制的概念、特点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家庭永包制家庭承包责任制 中央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家庭承包土地长期化的问题,各地农民是翘首以盼,但是承包土地长期化,选择哪一种模式较好呢?笔者认为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是家庭经营土地长期化的一种较好模式。本文就对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进行一些探讨。 一、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概念、特点和理论依据 (一)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概念 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是以一定时点的人口为依据,把土地资源的使用权按人口平均的、永久的承包给农户..毕业,国家对农户提出一定的责任要求,换句话讲就是以农户为基本单位进行“永包”,同时农户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权的期限,扩展土地承包权的内容,强化承包权的财产权和分配权的一种土地承包长期化的经营模式。 (二)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特点 1、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权利规制。一是使用权永久性占有。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土地使用权永久性占有。二是承包权可以与使用权统一于农户,也可能单独存在,其单独存在就体现农户的生存就业保障权利。三是农户对土地具有一定的处置权。这种处置权不是土地非农化的处置权,而是农户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权利。 2、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使用约束。一是土地用途约束。永包的土地必须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按照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转为工业用地和房产开发等非农用地,永久性耕地绝对禁止改变使用方向。二是权利人的条件约束。永包的条件必须是集体的成员和具有一定民事行为的农民。 3、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义务要求。一是生产责任。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要求土地必须有一定的生产责任,永包的条件是每年要有一定的生产成果基数,而且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递增。这主要是防止土地任意抛荒。如不能达到合同的要求,集体经济所有者或者土地的终极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二是税收责任。永包的土地必须按要求交纳土地使用税(或者租金)、土地增值税和生产经营中的各种税收,拖欠税金,集体或者国家可以终止永包关系。 (三)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的理论依据 1、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符合物权法的产权二重分离的原则。在物权法上,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搞活财产使用权的条件下产生的。市场经济越发达,越成熟,使用权就越重要,使用权的相对独立性就越强。这是物权变化的一种基本趋势。我国地权的发展也应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土地永包制正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在永包制下土地终极所有权属于乡村集体,使用权永久承包给农户,所有权与使用权适度分离,在这种分离的形式下强化了土地使用权,淡化土地所有权,符合地权发展的趋势。淡化土地所有权并不是否认、贬低所有权,只是为了更加突出使用权的作用。 2、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符合土地资本二重性的原则。土地对乡村集体而言具有终极所有权,是资本。资本的本性决定了要追求利润,既然土地对集体来说是资本,那么投资(永包)给农户后,乡村集体不能收回,但是可以回购,可以在国这有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监督使用。乡村集体把土地资本投资给农户,土地使用权作为永久使用的生产性资源,又是资产,既然是农户的自有资产,农户就有置换、盘活的处置权,这就创新了农户之间的市场机制,解决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障碍。 3、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符合法人财产权的基本准则。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不是土地私有制,因为土地所有权还在集体或者国家手中,农民仅拥有类似公司企业一样的法人财产权,就如土地是所有权主体的一种资本一样,对农户进行投资,所有者享有获取红利和土地增值的权利,也享有土地最终所有权,但是只要承包经营者不违反法律或者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所有者就不能够收回这种投资。承包者拥有永久的使用权和在法律规定内的处置权。这与公司制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基本上符合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基本准则。 二、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是符合我国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制度的实际需要,而家庭永包制则是对承包责任制时限的永久延伸,因此,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也是由我国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承包土地长期化的经营模式。 1、农村土地家庭永包制由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一方面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城市二、三产业不发达,还不能满足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国人口总量大,而且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大,这就决定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任务、压力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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