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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空抛物侵权行为8935889
法 学 毕 业 论 文
题 目:浅 析 高 空 抛 物 侵 权 行 为
声 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毕业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签 名: 日 期:
目 录
[本文的中心论点] 对于如何界定及处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司法实务界及学术界存在分歧。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不同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致人损害侵权行为,也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构成后,一定范围内可能的行为人应当分担受害人的损害,而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责任的正当性在于其有利于真正行为人的发现和类似行为的预防。
绪论‥‥‥‥‥‥‥‥‥‥‥‥‥‥‥‥‥‥‥‥‥‥‥‥‥‥(1)
[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区分建筑物与构筑物。按照建筑学上的一般理解,所谓建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供人们居住、生产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场所,如房屋、城墙、纪念碑、电视塔以及其他类似场所。所谓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不供人们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如道路、桥梁、隧道、水井等。
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界定‥‥‥‥‥‥‥‥‥‥‥‥‥(1)
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之实务处理及学理分析综述 ‥‥‥(2)
三、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成立的正当性‥‥‥‥‥‥‥‥‥‥(3)
四、高空抛物行为的损害救济设想?‥‥‥‥‥‥‥‥‥‥(8)
结论‥‥‥‥‥‥‥‥‥‥‥‥‥‥‥‥‥‥‥‥‥‥‥‥‥ (11)
随着我国高楼的越来越多、越来越高。高空抛物行为必然会成多发趋势。它对人们生活必然会影响越来越大。对于这样一个棘手之事,我们不可能绕过去,也不可能漠视它听之任之的存在发展、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笔者撰写本文一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是抛砖引玉,让更多的法律界的有识之士,拿出你们的热情,奉献你们的智慧,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推动法律的发展与完善,早日解决这一法律困惑。
浅 析 高 空 抛 物 侵 权 行 为
王 铁 军
内容摘要: 对于如何界定及处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司法实务界及学术界存在分歧。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不同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致人损害侵权行为,也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构成后,一定范围内可能的行为人应当分担受害人的损害,而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责任的正当性在于其有利于真正行为人的发现和类似行为的预防。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行为/连带责任/信息/正当性
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界定
(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概念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是指物品被人从高空中抛下,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因此高空抛物是行为人的积极作为,而不是物件自己坠落。如果能够查明高空抛物者的确切身份,则按照一般侵权行为来规范。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独立出来加以研究的基础,在于无法查明究竟何人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因此无法确定真正的侵权人。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区分建筑物与构筑物。按照建筑学上的一般理解,所谓建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供人们居住、生产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场所,如房屋、城墙、纪念碑、电视塔以及其他类似场所。所谓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不供人们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如道路、桥梁、隧道、水井等。笔者以下的讨论,主要围绕建筑物抛物行为展开。
(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
1.加害行为
高空抛物中的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从高空中抛掷物件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中的行为人,一般无法确定。真正的行为人混杂在一定范围的人群中,实施加害行为后,无人主动承担行为后果。基于各种政策考量,法律只能将一定范围内的所有人都推定为是加害行为人。在高空抛物的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实施了抛物行为,只是无法将该人从一定范围中辨识出来。因此,高空抛物属于行为推定。与此相关,高空抛物责任的免责事由之一,主要是推翻行为推定。
2.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是指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突发性、严重性等特征。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后果,既有人身损害,也有财产损害。高空抛物发生时,受害人一般无法预防,也无法采取任何有效的避让措施。因此,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此类行为因此也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3.因果关系
这里所谓的因果关系是指责任成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损害后果是由于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这里有几点需要说明:第一,高空抛物致害的因果关系往往会有较多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受害人的损失与高空抛物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一般不存在争议。第二,从因果关系入手,也可以免除部分人的责任。以高层建筑物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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