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子政府的推进与行政法面临的新挑战论文.docVIP

试论电子政府的推进与行政法面临的新挑战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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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电子政府的推进与行政法面临的新挑战论文.doc

  试论电子政府的推进与行政法面临的新挑战论文 .. 摘要建设电子政府是信息时代政府为了提高行政能力的产物。电子政府使政府行政的方式发生了变革。从而,产生于工业时代的现行行政法与信息时代政府行政方式的电子化有不适应的地方,电子政府的推进对行政法提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了推进电子政府建设,对现行行政法有必要加以修订。修订的方式需要根据实际进行选择 关键词电子政府行政法挑战 现代信息与通讯技术使得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政府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会发生变革。电子政府就是信息时代政府变革的产物。其主要内涵是运用现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建立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环境的电子化的虚拟机关,以改进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它主要包括政府从网络上获取相关信息..,政府在网络上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政府公务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1 建设电子政府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服务质量、促进行政公开。为此,中国于1999年开始了“政府上网工程”,积极地推进电子政府的建设。现在,我国的电子政府建设已经初具规模。然而,电子政府的推进给“立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为电子政府的建设与电子政务的展开“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2德国行政法学者毛雷尔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建设电子政府“事实上具有合目的性”,但最“紧迫的问题是技术和法律控制”方面的问题。只有当我们不再仅从“客观效率的角度”,而是从“法治国家的角度认识”电子政府建设时才能意识到这些问题。3 电子政府行政方式最根本的特色是“电子化”。利用电子文件承载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向相对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行政决定,这些都是电子政府的应有内容。然而,产生于工业时代的现行行政法显然有许多规定不适用于信息时代的电子化行政方式。例如,行政法中关于“书面形式”、“签字、盖章”、“通知、送达”的规定都是基于工业社会中普遍通用的以纸张形式作为行政决定的载体。现在要建设电子政府,开展电子政务,便会因为现行行政法中的一些规定而使行政决定处于违法或者效力不确定的状态。即电子政府的建设对于现行行政法构成了挑战。这些挑战主要是因为现行行政法中归于行政决定的承载方式的有关规定。认真分析这些与电子政府建设密切相关的具体规定,有助于我们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一、“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即指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按照特定体式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因为以纸张为文件的载体,一般称其为书面形式。在行政活动中用书面形式来承载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可以使政府机关在作出意思表示时更为慎重,较之口头形式的行政决定更易于保存,和确定责任的归属。在相对人希望行使救济权利提起诉讼时,只要能够向法庭出示书面形式的法律文书,就能够证明行政争议的存在。4出于上述考虑,法律法规一般就要求作出行政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将其作为行政决定生效与合法的要件之一。无论是行政机关批准或许可申请人的请求,还是针对相对人作出一项处罚决定,法律法规都要求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制作法律文书成为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律义务。5例如,《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第3条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电子政府与传统政府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政府行政方式的电子化,即政府在行政中大量地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发布决定、送达通知等。电子文件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文书所不具有的许多特点(1)信息的非人工可读性;(2)电子系统的依赖性:电子文件的生成与使用依赖于一定的电子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3)载体的无信息性:书面文件以其纸质载体与其上的字迹、印章等共同构成文件原始身份的证明,而电子文件在其载体本身无处寻找其他信息;(4)信息的灵活处理性:制作电子文件时,人们可以任意地增、删、改,单纯从电子文件本身来看,无法发现修改的痕迹。6 电子文件的上述特点说明其不同于书面形式的法律文书。在法法律法规要求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行政决定时,如果行政机关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作出,就属于违法,即违法行为中的“方式违法”。 建设电子政府,就有必要重新考量现行行政法中关于“书面形式”的规定。 二、“签字、盖章” 在众多的行政事务中,为了确认责任人,督促有关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慎重行事,法律法规常常把在书面形式的法律文书上签字、盖章作为行政决定生效与合法要件之一。因为“身份辨识与责任归属是一切法律关系的基础”。7《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在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也对相对人在申请书上的签字、盖章作出了规定。例如,《公路工程施工投标招标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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