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4企业破产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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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经济法4企业破产法汇编

企业破产法小结 四、破产宣告和清算 债权人会议 和解整顿 债权申报 三、破产程序 申报期限为1、3个月;有无担保登记 定义;规则;职权;召开;决议 定义;和解提出、程序; 整顿申请、规定、终结——正常2条、非正常3条 破产条件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终止整顿;整顿期满 破产效力 停止经营;接管;留守保管;债务人清偿 清算组 组成;企业接管权;民事活动权;财产分配权 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成立——5种 分配顺序 破产费用——工资——税款——债权 案例分析 甲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于1996年3月18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将有关消息通知了甲公司。 1996年7月14日,甲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对甲公司进行整顿。经过法院批准,并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整顿期间,债权人之一的乙公司发现甲公司不但经营状况没有好转,反而又负了一笔新债,并且提前偿还了某银行的一笔借款。于是乙公司就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法院裁定后于1997年10月21日宣告甲公司破产。1997年11月30日,破产程序终结。 但是1997年12月底,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1997年11月,甲公司曾放弃对某大医院的20万元债权,条件是该公司职工在该医院治疗时享有优厚待遇。 案例分析 [问题] 1 、本案件有那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假如经查,甲公司欠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贷款时曾提供一套设备作抵押,该设备价值800万;甲公司曾为丙公司向建设银行一笔300万的贷款作保证人,现丙公司尚未偿还该笔贷款。工商银行的1200万贷款如何处理?建设银行可否申报债权? 3、整顿期未满,可宣告破产吗?如可程序应如何? 4、提前偿还借款可否? 5 、对甲公司放弃的20万元债权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提示: 1、企业可以由债务人申请破产,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但不是资不抵债。 ~整顿提出超期。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 ~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通过并生效后,才能进入整顿阶段。 2、工商银行的1200万中的800万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其余400万可申报债权;建设银行可以申报债权,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而被保证的债务尚未清偿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 3、整顿期间,企业有三种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 本案中,甲公司的在整顿阶段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不可能达到整顿目的,故应终结整顿。但终结整顿,要求宣告破产的申请应由债权人会议提出,而不是由某一个债权人提出。 案例分析提示 4、整顿期间不可以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因为提前偿还了某一项债务, 对全体债权人而言,就难以做到公平清偿了 5、法律规定,整顿期间,放弃自己的债权,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本案中,甲公司放弃的20万元债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被查出,应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 情是心底流淌的记忆,情是记忆里不变的恒星,情是恒星般照耀人生的光亮。。。。。。 情是不自觉的思念,情是不能自己的牵挂,情是难言的空落,情是莫名的惆怅 企业破产法 就像一个人有生也有死一样,企业也有生和死,生是指企业的设立,死就是企业的关闭、撤销和破产。 21世纪——破产时代? 破产是商品经济中的必然现象。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法则使得部分经营者失败,在其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债权人而言,就产生了偿还顺序及偿还数额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破产法律制度应运而生! 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破产程序:债权人会议与和 解整顿 第四节 破产宣告和清算 案例 2002年12月下旬,一家机械配件厂与一家机械销售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销售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支付配件厂的29万元的货款。几经催讨未果,机械厂的厂长一怒之下提出:如果销售公司再不支付货款,将向法院申请宣告它资不抵债,让销售公司破产,让它在法院的破产公告中“亮丑”,看以后谁还和它做生意。 机械配件厂可以申请吗? 法院会受理吗? 企业破产法——概述 1、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尚有可供清偿的财产 存在为前提。 ——该债务是能以金钱计算的利益,并无力偿还。 2、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 ——在多个债权人存在的情况下,合理协调各方的利益 冲突 ,公平分得利益并承担损失。如果只有一个 债权人,则采用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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