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的税收制度比较.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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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各国的税收制度;;学习计划;任务分配;;;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二)、计税依据——纯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中国的税率 ;三、美国与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差异;(一)、税制形式的差异;(二)、个税地位的差异;(三)、征管手段的差异 ;总结;四、中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措施;(一)个税存在的问题;2.个人所得税税制不完善 ;3.征管手段落后 ;4.未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对纳税人的影响 ;5.收入隐形化问题 ;(二)解决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2.采取有效手段使得隐性收入显性化;3.建立有效的稽查制度和 有威慑力的处罚制度;五、国家将加大四类 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请看视屏;二、资源税;Page ? 32;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特点作用: ;;税体制改革目标: ;纳税规定: ;纳税范围: ;Page ? 40;资源税税目、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资源税的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过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损失的可照顾减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减免税项目;期限规定: ;税制改革: ;资源税改革时间窗打开: ;石油天然气板块受冲击 ;实施细则: ;现存问题: ;三是我国现行资源税采取的是从量计征方法,对课征对象分别以吨或立方米为单位,征收固定的税额,税负与资源价格不挂钩。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资源浪费。 四是没有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包括到征收范围中,实现对全部资源的保护。 五是税制设计中没有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如回采率和资源开采后污染的处理等。;改革思路: ;三是矿产资源补偿费作为专门的调节手段,其主要作用是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对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控制资源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现象。因此,回采率是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一项基本依据。 四是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作为行政性收费,其主要作用是促进矿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矿业企业勘查、开发的科学指导。;与其他国家对比:;英国:;日本:;乌兹别克斯坦:;三、遗产税;遗产税定义;遗产税税制分类;遗产税税制比较;死前赠送,规避遗产! 遗产税没有了。。。 怎么办? ;赠与税; 遗产税与 赠与税 配合征收方式;美国遗产税;1、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2、州的遗产税和赠与税??? 美国除了内华达州外,其余各州都征收遗产税,且多采用累进税率,税率由各州制定,各州间的税率差异较大,而且多数为继承税制。而开征赠与税的只有12个州,但均非单独征收,而是与遗产税或继承税一起征收。;遗产税的两党之争;日本遗产税 ;日本于1905 年(明治38 年)开征遗产税,当时采取的是总遗产税制。这种征收模式一直持续到1949 年(昭和24 年)。1951 年,日本政府进行遗产税制改革,将总遗产税制改为分遗产税制(一生累积课税制度)。遗产税从向被继承人收取改为向继承人收取。;日本的遗产税与赠与税;遗产税应纳税额计算步骤:;四、我国开征遗产税的设计 ; 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把遗产税和赠与税纳入了税制的总体结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个人财富积累的增加,开征遗产税势在必行。国外推行的4个世纪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思考。; 遗产税税制模式 我国遗产税设计中的征税对象 我国税法设计中的起征点和税率 我国税法设计中的扣除项目 我国税法设计中的抵免项目 ; 我国在选择遗产税征税模式时,应考虑到各种基础和配套措施尚不完善等问题,宜偏重征收的简便性和对收入的保证作用。因此,总遗产税制应该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选择。 同时为了简化税制,节约征税成本,暂不另行开征赠与税。为防止赠与部分的财产有可能造成遗产税的税款流失,可将赠与额与遗产额累计征收遗产税。;我国遗产税设计中的征税对象 ;我国遗产税的征收面;Page ? 77;为什么起征点设在300万?;一:目前各国遗产税的征税面一般在2%-5%,我国中低收入者人数众多而且所占比例很大,遗产税的征税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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