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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梵大大学法规会提案-华梵大学学务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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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梵大大学法规会提案-华梵大学学务处

華梵大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辦法 95.3.8行政會議通過 100.5.25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0.11.30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1.10.31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 二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二、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三、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四、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前項第四款所稱教師:指專任教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護理教師、教官及其他執行教學、研究或教育實習之人員。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職員工:指前項教師以外,固定或定期執行學校事務之人員。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學生:指具有學籍、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或交換學生。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包括不同學校間所發生者。 第 三 條  本校應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依空間配置、管理與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與安全路線、照明與空間穿透性及其他空間安全要素,定期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規劃與使用情形,並應記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空間、製作校園空間檢視報告及依據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以利校園空間改善。 前項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劃,應考量學生之身心功能或語言文化差異之特殊性,提供符合其需要之安全規劃及說明方式;其範圍,應包括校園內所設之宿舍、衛浴設備及校車等。 第 四 條  本校教師、職員工或學生於進行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時,應尊重性別多元與個別差異。 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若有發生之虞時,應主動迴避各項互動工作。 學生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 二、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 三、其他有違善良風俗之行為。 第 五 條  本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應依法通報相關機關或學校。本校通報責任如下: 一、本校教職人員知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應向本校學生事務處或政府社政單位通報。 二、學生事務處知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依相關法令向新北市家暴中心或社政單位及校安中心通報;行政通報由本校校安中心於二十四小時內向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 三、對於經調查程序並確定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加害人,於該加害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或服務時,本校應於知悉後一個月內,通報加害人現就讀或服務之學校。 本校為前項第一、二款通報時,除有調查必要、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或其他法規另有特別規定者外,對於當事人及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份之資料應予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為第三款通報時,其通報內容應限於加害人經查證屬實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間、樣態、加害人姓名及職稱或學籍資料。 第 六 條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檢舉人得以書面向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學校申請調查,本校之受理單位為學生事務處。但申請人或檢舉人申請調查之對象為校長時,應向本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調查。 本校對於接獲之申請或檢舉案無管轄權者,應將案件於七日內移送其他有管轄權者。 第 七 條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申請人或檢舉人得以言詞、書面或電子郵件申請調查;其以言詞或電子郵件為之者,本校或主管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或檢舉人朗讀或交其閱覽,確認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前項言詞、書面或電子郵件作成之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或檢舉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或就學之單位及職稱、住居所、聯絡電話及申請調查日期。 二、申請人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調查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聯絡電話。 三、申請調查之事實內容及其相關證據。 第 八 條  學生事務處收受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申請調查或檢舉案件後,除有下列事由外,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將該事件申請人或檢舉人所提事證資料交由本校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調查處理: 一、非屬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者。 二、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 三、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者。 學生事務處收件後除前項不受理事由外,本校性平會得設置常設三人小組,實施是否受理之審查及逕為調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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