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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对金融保险业的影响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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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举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购买税控设备,共支付价款10万元(价税合计),每年支付技术维护费1.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项支出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该设备预计适用5年,净残值为零。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当月的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0 贷:银行存款 10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10 贷:递延收益 10 (2)未来期间每月计提折旧 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0.17(10/5/12) 贷:累积折旧 0.17 同时 借:递延收益 0.17 贷:管理费用 0.17 (3)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1.5 贷:银行存款 1.5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5 贷:管理费用 1.5 所以,此业务对损益的影响为0. PS: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应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改制前:开票金额即为报表收入金额; 改制后:开票金额/(1+适用税率)即不含税销售额为报表收入金额 例:公司承接了A公司业务,金额111万元,并开具发票。 改制前:报表收入:111万元(开票金额) 改制后:报表收入:111/(1+11%)=100万元 3、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改制前:固定资产采购——按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全额计列成本费用; 改制后: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扣除增值税额后的不含税金额计列成本费用; 4、对供应商的选择 改制前:只需要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供应商的选择 改制后:建议在原供应商选择的基础上,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考虑增加: 在充分考虑成本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 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影响 改制前:增值税发票没有要求 改制后:对采购业务尽可能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原材料采购、 固定资产采购、电费、水费、日常办公用品购买、汽车维修、法律等中介服务、运费、广告服务等。 对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可由其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求对方至所在税务局代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 (二)凭证管理 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凭发票抵扣。 纳税人必须注重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特别是在外购货物和劳务时,要及时向销售方索取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做好抵扣凭证的保管、认证、抵扣工作 如果纳税人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将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不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仅作购买凭证。 抵扣联——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记账联——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增值税管理的一个重要节点,关键在于发票的开具和取得环节 (1)开具环节 没有经济行为,虚开发票,帮助取得方逃税,触犯刑法,后果严重; 开具发票不规范,会遭受税务行政处罚,甚至无法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2)取得环节 ①经济行为应取得专用发票,由于疏忽,而未取得; ②取得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发票,仍然做了抵扣,客观上形成偷漏税款。 ③取得专用发票后,未及时到税务局认证,使得进项税无法抵扣(180天内); ——需要特别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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