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化学各章知识点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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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化学各章知识点总结汇编

第一章 大家都来学化学 知识点 一、物理变化与化学变化 (一)概念 1、 物理变化:物质发生变化时没有生成新物质,这种变化叫物理变化。例:火柴梗被折断、玻璃破碎、小麦加工成面粉、水的三态变化、石蜡熔化、食盐溶解在水中、灯泡、电炉丝通电发光、发热。以上都是没有新物质生成的变化属于物理变化。 2、 化学变化:物质发生变化时生成新物质,这种变化叫化学变化。本质特征是:有新物质生成。例:燃烧、铁生锈 碳酸氢钠和稀盐酸反应。现象:会伴随产生发光、发热、变色、放出气体或生成沉淀等。(有这些现象发生的不一定是化学变化) (二)区别与联系:区别:看有没有新物质生成。 联系:化学变化与物理变化往往同时发生,在化学变化中,一定同时发生物理变化。 但在物理变化,不一定引起生化学变化。 二、物理性质与化学性质 1、 物理性质:物质不需要化学变化就能表现出来的性质。如:颜色、状态、气味、熔点、沸点、密度、硬度、溶解性、挥发性、吸附性、延展性、导电性、导热性等 2、 化学性质:物质在化学变化中表现出来的性质。如:可燃性、还原性、氧化性、稳定性、毒性、酸碱性、活动性等。 3、 性质与变化的区别: 化学性质常用“易、会、能”等词来描述 物理性质可以通过感觉器官感知,或需要仪器测定。但一定不能有新物质生成 4、物质的性质是物质本身固有的属性,而变化是一个过程。 三、固体药品和液体药品的保存和取用 1.固体药品一般保存在广口瓶中,液体药品一般保存在细口瓶(或滴瓶)中。 2.药品取用的基本原则(1)“三不”原则: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不得品尝任何药品的味道;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气味。(2)节约原则:如果未指明用量,一般应按最少量取用:液体1~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3)剩余药品的处理原则: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入指定容器中。 3.固体药品的取用 (1)往试管中装入粉末或小颗粒状的固体药品时,一般使用药匙或纸槽,倾斜试管,把盛有药品的药匙或纸槽小心地送到试管底部,然后使试管慢慢直立起来,让药品全部落入底部,不沾在管口和管壁上。(2)把密度较大的块状固体或者金属颗粒放入玻璃容器时,应使用镊子夹取,先平放容器,把药品放入容器口后,再把容器慢慢竖立起来,让药品缓缓地滑入试管底部,以免打破容器。 (3)取用一定质量的固体药品用托盘天平。①先把游码放在标尺的零刻度处,调节平衡螺母使天平平衡。②称量干燥的固体药品前,应先在两个托盘上各放一张干净的质量相同的纸,然后把药品放在纸上称量。对于易吸水潮解或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放在玻璃器皿(如表面皿、小烧杯)里称量。③称量时要遵循“左物右码”的原则。 4.液体药品的取用 (1)倾倒法:取下瓶塞,倒放在桌面上,倾倒液体时,瓶口要紧挨着试管口,标签一定要向着手心,以防残留在瓶口的液体流下来腐蚀标签。取完后应立即盖紧瓶塞,标签向外并将试剂瓶放回原处。 (2)滴加法:取用少量液体时常用胶头滴管。向容器中滴加试剂时,胶头滴管应垂直悬空放在容器口的正上方,不可伸入容器内或接触容器壁,滴液后胶头滴管不能倒置,不能平放或倒持,防止药品腐蚀胶头,用后要立即清洗后放入一洗净的小烧杯或小试管中。滴瓶上的滴管专管专用,用完不必清洗)。 (3)蘸取法:取用极少量的液体时用玻璃棒蘸取。 (4)量取法:取用一定量的液体时,一般用量筒量取。读数时应使视线与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处保持水平。 四、物质的加热 1、酒精灯的使用方法:做到“两查”和“三不”,即一查灯芯,二查酒精量(酒精灯容积的(1/2—2/3)。三不指一不给燃着的酒精灯加酒精;二不相互对火;三不能用嘴吹灭酒精灯,要用灯帽盖灭。 2、加热仪器的选择: 给液体加热可以用:试管、烧瓶、烧杯、蒸发皿 给固体加热可以用:试管、蒸发皿 3、加热的操作: (1)要用酒精灯的外焰加热,酒精灯的火焰分为焰心、内焰、外焰三层,外焰温度最高。 (2)固体加热,先预热,再对着固体药品的地方加热。 (3)液体加热,先预热,液体体积不得超过试管容积的1/3,且与桌面成45°角,不能对着有人的方向。 4、物质加热的注意事项:(1)外壁不能有水,(2)容器不要接触灯芯,(3)烧得很热的容器不要立即用冷水冲洗或放在实验台上。 五、物质燃烧现象的描述 (一光,二热,三生成) 例:镁在空气中燃烧:1、发出耀眼的白光,2、放出大量的热,3、生成白色粉末状的固体。 六、燃烧、加热与点燃的区别 1、加热是指用热源(酒精灯)使反应物温度升高、反应进行。 2、点燃指反应开始时引燃,使可燃物达到着火点而燃烧,物质引燃后可去掉热源,可燃物在点燃后发生的反应是放热放应。 3、燃烧是一种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描述的是一种现象, 区别: 1、加热和可以作为化学反应的条件使用,而燃烧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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