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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选官制度 世卿世禄制 荐举军功制 察举征辟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官吏选拔制度出现的时间很早,至少在夏商时,就已经有了“任贤选能”的择官原则。但是,经过后人的夸张,都带有了一些神秘的色彩。 世卿世禄制 西周时期,适应封建制的推行,在官吏选择上突出了宗法制的原则,主要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 该制度极大地维护了西周王朝和各个诸侯国中贵族的世袭地位,为政治秩序地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造成了一种封闭的官员选拔体系。 荐举军功制 春秋战国时期,西周的宗主地位一落千丈,各个诸侯国的公族地位也急转直下。随着形势的发展,一种新的选官制度应运而生——荐举军功制。 一、荐举制。“天子失官,学在四夷”,上层士人大量流入民间,教育开始普及。此外,新兴的统治者为了提升实力,不再按照血统来册封官员,而是根据能力授官封爵。这样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种选官制度——荐举制。 其是指通过自我推荐或者他荐而被授予相应官职的官员选拔制度。 二、军功制。 春秋战国,战事不断,为了应对日益频繁的战争,各国的国君开始启用具有相当军事能力的人才担任高级的军事统帅,此即为军功制。 通过荐举制和军功制,冲破了以血缘宗法制为基础的世卿世禄制,为中国选官制度的新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带动了中国历史的发展。 察举征辟制 春秋战国时期的荐举军功制,虽然拓宽了士人入仕的途径,但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到了秦汉,随着统一王朝的建立,以之为基础的察举征辟制开始逐步成为固定的选官制度。 一、察举制。主要是根据皇帝的诏令,依据一定的科目,由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并通过考察授予一定官职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四个科目。 1、贤良方正。主要选拔能够对治国提出意见和匡正朝政得失者。 与其相对应的是贤良文学,主要是选拔儒家经典之学的学者。 2、孝廉。着重于品行,并成为各地向中央推荐人才的固定科目。 3、特科。是一种临时选拔人才的方式。 4、太学博士弟子。这是为官宦子弟进入仕途提供的一种捷径。 二、征辟制。包括征召、辟除。前者是皇帝对特殊人物的直接任命;后者是高级官员直接任命属吏的方法。 三、其他。 任子:依据官职给与子弟的一种特殊选官制度。 纳赀:依据财产出任官吏的制度。 九品中正制 东汉末年,鉴于察举制已经腐败不堪,于是曹丕接受了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 1、内容:九品中正制又称为九品官人法,是由中正官对管辖区域内的士人按照家世、德行、才能做出的综合评价,定出品级,然后上报朝廷,以备选官之用。 2、特点 中央收归了部分选官权,利于集权; 以等次对士人进行综合评价,便于授官; 考察标准比较全面,趋于合理。 弊端: 标准逐渐集中于家世; 政权逐渐集中于世族; 科举制 一、科举制的草创阶段; 二、科举制的发展阶段; 三、科举制的成熟阶段。 一、科举制的草创阶段——隋唐 隋朝统一南陈后,对于各种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其中选官制度是最为重要的一项。 一般认为,隋炀帝在大业年间分科举人,特别是创立了进士科,以诗赋和试策的考试成绩作为能否做官的依据标志着科举制的开始。 唐朝在隋朝科举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科目。唐朝的科举分为文举和武举两类,文举包括制举和贡举。 制举是皇帝临时下诏举行,无一定标准,虽可直接授予较高官职,但并非正途,故不受人重视。 贡举:贡举是科举制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明书、道举和童子科,其中最主要的是前三项。 秀才科:博识高才者可应考秀才科,但是因为应试的士人过少,所以高宗时期被废除了。 明经科:主要考核士子对经书的熟悉程度,以记诵为主。因为难度相对较小,故亦不为世人所重视。 进士科:进士科从唐朝开始,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唐人有言: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同明经相比,进士科不仅难度大,而且录取人数较少,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 二、考生 唐朝考生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生徒,即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学生,他们经过选拔后可参加考试;一类是乡贡,即地方士人自己怀牒自荐,经过测试合格后,参加考试。 三、主考机关 唐朝的主考机关为尚书省,主考官员初时为吏部考功员外郎,后改为礼部侍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秀才和明经科基本是程式化的内容,主要介绍进士科。 进士科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场试诗赋,需在规定时间内按韵写成,难度极大。二场试帖经,同明经一样;三场试时务策。 五、考试程序 唐代考试分为两级,第一级是地方考试,主要由各州县组织,合格后可参加省试。此级考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头”。第二级考试是由尚书省组织的省试。各地的举子先到尚书省交纳文解和家状,即介绍信和履历表。同时要求举子考试前必须要有保人作保。 六、录取。 参加省试的举子考试合格后称为“登科”或者“及第”,但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还需要进一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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