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院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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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院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办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网络技术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院风、学风建设,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特从、早操、宿舍卫生、活动等方面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学生勤管理办法: 要求有课的学生必需在上课音乐声响起前5分钟到达教室,由每班学习委员上课前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上课音乐声结束后进入教室的学生记为迟到,迟到2次按1次旷课记,上课15分钟后未到教室,也未向班级辅导员请假者记为旷课。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要提前半小时向班级辅导员请假。 各班级学习委员每周要统计本班上课情况,并向本班辅导员汇报详细情况,最终将统计表交予学生会学习部备案。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1~4学时或半天者,学院给予通报批评;达到5~9学时或1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达到10~19学时或2~3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20~29学时或4~5天者,给予记过处分;达到30~39学时或6~7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同时上报学校处理。 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学生需在正式上课的前一天21:00前回到宿舍,未到宿舍也未向班级辅导员请假者记为。 未向辅导员请假的学生夜不归宿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校处理。 二、早操及身体锻炼管理办法: 按照我校规定,大一新生每周一至周五必需参加早操锻炼,大二年级以上学生自觉参加晨练或其它形式的身体锻炼。学生每天锻炼身体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新生班级团支书或班长每日需清点出操人数,由院学生会纪保部负责记录出操情况并上报到学院团总支。有特殊情况不能出操者,须递交由班级辅导员签发的假条,假条须由班级辅导员签字,任何冒签或代签者一经核实,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旷操1次,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旷操累计2-3次者,学院将给予警告处分;旷操累计4-5次者,学院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操累计6次以上者,学院将给予记过处分,并上报学校。 三、宿舍卫生管理办法: 每个宿舍要安排值日生,做到每天早、晚各清扫一次,每天8:00和22:30前把垃圾清扫到指定处,发现没按时清扫垃圾的值日生,学院按差评进行通报。每周一早晨由宿舍长组织舍员大扫除。要求宿舍整体做到地面干净,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框内无杂物堆积。 个人床铺,需做到被褥叠放整齐,床上用品干净,床下物品摆放整齐。脏衣服和床上用品要勤洗,不得随意堆放。 每周一由学工组进行全面检查,通报表扬优秀宿舍,通报批评较差的宿舍。累计2次受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宿舍成员记一次旷课。宿舍管理员通报达3次或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团总支学生会抽查时,一次差评记为旷课一次。 每月由学生会生活部汇总月评表,上报学院团总支。评选出每月优评最多的宿舍(男女宿舍数量的各10%),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学期末根据月评表评出学期最优宿舍并予以相应奖励。 四、参与校内、外各类活动管理办法: 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时,需由各班班长及个人做好统计工作,记录参与活动人数并且记录未参加活动者,用于每学年学生个人素质评价的日常表现。学生会成员参与学院活动时,需由学生会办公室详细记录活动情况,根据学生会考核办法进行定期评比。 由各班团支书、班长牵头,每学期初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主要精神,制定创建和谐(特色)班集体活动方案,并把方案上报学院团总支、学工办。各班级活动要落到实处,避免“假、大、空”形式的活动。 各班级每2周必需安排一次主题团日活动或班集体活动,包括理论学习、学风讨论等,协同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准备活动的文字以及影像资料,按时保质保量开展计划的活动。由学院学生会定期评比,将优秀的班级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到我院网站上进行宣传,以便全院师生共同学习。 五、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奖惩结果与优良学风班、评奖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挂钩。 网络技术学院团总支 网络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 主题词:学生 管理 规定 送:学院党政领导 报:校团委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宿舍管理部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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