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总论 韩强.ppt

  1. 1、本文档共39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债法总论韩强概要1

案例讨论 送奶工某甲清晨突然疾病,无法送货。同事某乙自告奋勇,代某甲送货。某乙疏于注意,将本应送至某丙家之牛奶误送至某丁家,某丁未察,取而饮之。后因该牛奶业已变质,致某丁罹患急性肠胃炎,送医治疗。某丁也因此获得商业保险理赔2000元。 案例讨论 顾客某甲在酒吧点了两瓶啤酒,喝完后坐在那里发呆。酒吧服务员无声地在桌上又放了一瓶啤酒。某甲将第三瓶酒也喝了。结账时,某甲只愿意付前两瓶酒的钱,而服务员则坚持必须支付第三瓶酒的钱。 甲过失致使乙之汽车损坏。修复费用为10万元。修复后该车市价贬值3万元。事故发生后至判决作出之日,乙另外租赁汽车花费1万元。另,乙由于汽车损坏,被迫取消一次外出郊游。 甲对乙的损害赔偿义务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采取补救措施 含义:又称补正,弥补给付瑕疵,回复其圆满状态,确保债权实现。合同法第107条、第111条。 要件:其一,给付有瑕疵;其二,瑕疵可以补正;其三,合同未特约排除补正。 方法:(1)回复原状:修理、更换、重作;(2)瑕疵担保责任: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 关于“减价”和“退货” 减价责任:一方不完全履行,受害方选择减少价款,而不选择解除合同。 (1)体系地位:在我国归入违约责任中的“采取补救措施”,传统民法上属于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参见德民第441条。 (2)关于“减价权”(Minderungsrecht):a. 请求权说;b. 形成权说。以形成权说为通说,系合同的“一部解除”。 退货责任:两种理解。 (1)合同解除; (2)债权人行使拒绝受领权。 采取哪种理解:第一,取决于债权人之意思表示;第二,是否符合第94条规定的解除条件。 (3)特别法上的退货:消保法第24条(针对质量瑕疵)、第25条(网络、电视、电话、邮购,7天无理由退货) 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之目的:使受害人之损害获得填补(Ersatz)。传统民法采取全部赔偿原则。 损害赔偿之立法:其一,回复原状(Naturalrestitution)主义。此处回复原状系法律概念,并非事实概念,指回复至受损前的价值状态。德民第249条;其二,金钱赔偿主义。按损害程度估计金钱,使义务人对受害人给付金钱。日民第417条。我国采金钱赔偿主义(另有恢复原状之规定)。 损害赔偿具有补偿性的特征,但也体现一定的惩罚性:其一,补偿他人损害,即是对违约人的惩罚,因为补偿的支付并无对价;其二,补偿超过实际损失的,也构成惩罚 。补偿基本针对财产损害进行,对于精神损害能否适用违约责任存在争议。 拒绝给付 含义:债务人能为给付而违法地表示不为给付的意思通知。此处强调债务人不仅不给付,而且还有明确表示不给付的意思,此点区别于给付迟延和不完全给付。合同法第108条。 拒绝履行系意思通知,准法律行为。 类型: 1. 明示的拒绝履行(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拒绝履行(默示的预期违约)。合同法第68条、第94条第2项、第108条 2. 期前的拒绝履行和届期的拒绝履行。合同法上未作区分。 拒绝给付的效力 期前之拒绝给付:(1)发生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2)构成预期违约的,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法94条第2项,合同法108条 。 履行期届至后之拒绝给付: 债权人得请求继续(强制)执行。 债权人得请求损害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债务人丧失同时履行抗辩权,并同时陷于给付迟延。 相对人有先履行义务的,得拒绝给付。 相对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或防止损失的扩大。 不完全给付(Schlechterfüllung) 含义:债务人的给付不符合债的本旨。合同法第107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在德国法上被称为“积极侵害债权”(positive Forderungsverletzung)或“积极侵害契约”(positive Vertragsverletzung)(Staub,1904年)。原系德国之判例法,后经债法现代化法予以法典化,以弥补给付不能(消极侵害债权)和给付迟延之不足。 类型 瑕疵给付:给付本身具有瑕疵,或数量不符、或品质不合、或方法不当、或地点不妥、或时间不宜等。可能与迟延给付竞合。 加害给付:不仅给付本身有瑕疵,且因其瑕疵致使债权人遭受其他损害的,即发生超过履行利益的损害。可能与侵权责任竞合。 不完全给付的效力 不完全给付能够补正的,可类推适用给付迟延的规定:(1)请求补正(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合同法第107、第111条);(2)履行迟延(继续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或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07条、第110条、第112条、第113条、第114条和第115条,以及不可抗力风险分担,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后段);(3)失权期间。 不完全给付不能补正的,或补正对债权人无意义的,可类推适用给付不能的规定 :(

文档评论(0)

yaoce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