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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永续债券投资合同》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01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永续债券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
称“中信信托”)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涉及中信信托发起信托计划,以募集资金
向公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20 亿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2. 本次交易对公司2017 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信托的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投资主要内容
1. 金额: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
2. 用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3. 期限:永续债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4. 利率: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发放之日起至其满3 年之日(不含)的期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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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为 6.1%/年;满三年后,下一年年利率在上一年年利率基础上增加 300
个基点(3%),即第四年年利率在第三年年利率基础上加300 个基点(3%),
以此类推,直至年利率达到18.1%为限。
5.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 日或投资到期日)前12 个月,
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减少注册资本、宣布清算或永续债权全部到期的,
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
6. 付息方式: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永续债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
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
不受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利率
累计计息。
7. 投资资金本金的归还:如公司财务指标不满足《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约定内
容,则中信信托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投资期限提前到期并要求公司即刻归还
本合同项下投资本金及利息。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中信信托本次投资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且除非发生各方约定的强制付息事
件,公司可将当期的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孳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
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即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
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中信
信托本次投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2.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7 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
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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