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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病防治法培训研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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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 分为:上岗前\在岗期间定期\离岗\应急\离岗 1 上岗前健康检查: 均为强制性. 目的:发现职业禁忌证; 建立接害人员基础健康档案. 包括(1)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录用人员: 特殊:转岗\休假再上岗\潜水员每次潜水前\增加新项目\改变工 艺\改变产品等. (2) 将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前:驾驶\电工\高处… 2 在岗定期健康检查: (1)定期健康检查目的: 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劳动者的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有利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2)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 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 3 应急检查: (1)适用于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 (2)适用于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者。 4 离岗时健康检查: (1)在岗期间开展定期健康监护的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时的健康状况。 (2)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3个月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 (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 (2)尘肺病患者离岗后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 (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作业的时间长短、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是反映职工健康信息的客观记录资料。 是通过个体或群体“人体信息”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的重要依据。 可用于评价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效果。 可有利于发现未知或不明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物效应。 重要特征是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粉尘作业需长期保存)。 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的档案(不能拿走),复印件必须由复印者签字盖章,加侧页章。 档案专人管理。动态连续管理。一人一表。 职业健康监护行政处罚要点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到了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其它有毒有害等职业有害因素所导致的疾病。 范围: 患病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1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 2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4 必须是因接触了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 3 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 对概念的理解(认识上的误区) 1、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不都是职业病,譬如“鼠标肘”、颈椎病等,虽与工作有关,但不在法定职业病范围内,叫做职业相关疾病。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不一定都会患职业病。 Copyright ? Sieyuan Electric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 职业病特点 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接触了职业危害因素。 病因大多数是接触化学或物理因素,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 具有群体发病特征。在接触同样职业危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可以预防,很难治愈。早期发现和治疗,部分可能好转或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不少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职业病具有隐匿性和迟发性的特点,危害容易被忽视。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13年版《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0大类、115种: 尘肺病 (13种) 放射性因素职业病(11种) 职业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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