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第五章 生态工业园区 复习重点 1. 掌握工业生态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 掌握生态工业园区的定义。 3. 了解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分类。 4. 了解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的运行模式和它的成功原因(P244)。 工业生态学的概念最早是在1989年的《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杂志上由通用汽车研究实验室的罗伯特?弗罗斯彻提出的。 他的观点是“为什么我们的工业行为不能像生态系统一样,在自然生态系统中一个物种的废物也许就是另一个物种的资源,而为何一种工业的废物就不能成为另一种的资源?如果工业也能像自然生态系统一样就可以大幅减少原材料需要和环境污染并能节约废物垃圾的处理过程。” 1、生态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1.3 工业生态学 1991年,在美国召开了全球第一次“工业生态学”论坛,对“工业生态学”的定义、研究内容作了详细的讨论,原则上认为“工业生态学”是研究各种产业活动及其产品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 工业生态学研究对象 工业生态学以生态学的理论观点考察工业代谢过程,亦即从取自环境到返回环境的物质转化全过程,研究工业活动和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以研究调整、改进当前工业生态链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建立新的物质闭路循环,使工业生态系统与生物圈兼容并持久生存下去。 1、生态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工业生态学核心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 工业生产系统应像自然生态系统一样,不存在“废物”概念,“废物”应该设法作为资源。 进入制造工艺的每个物质单元都应作为产品的一部分而离开; 用于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单元能量都应产生物质转化; 产品、工艺、服务和运转过程中,应尽量使用最少的物质和能量; 所使用的物质和材料必须是毒性最小的; 应尽量通过循环渠道来获取原材料,而不是采掘新资源; 设计的产品在生命终结之后还能用于生产其他产品; 制造商应改善材料供应商、消费者和其他产业的关系,以循环利用和再使用材料的合作方式,使包装使用量最少。 1、生态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设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理念革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把不同工厂、企业、产业联系起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体系,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方式,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信息反馈,实现园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2、生态工业园区 2、生态工业园区 2.2 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分类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生态工业园区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某一类工业行业的一个或几个企业为核心,通过物质和能量的集成,在更多同类企业或相关行业企业间建立共生关系而形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2、生态工业园区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是由不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工业园区,主要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2、生态工业园区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工业园区。 静脉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 2、生态工业园区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2、生态工业园区 2.3 我国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发布稿) 》(HJ274-2009) 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验收。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273-2006) 适用于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验收。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275-2006) 适用于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验收。 2、生态工业园区 2、生态工业园区 2.4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基本条件 (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4)园区有环保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具备明确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