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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同主体的权利并存——权利冲突与协调 1、权利冲突 (1)概念:两个或多个权利在运行中,各权利所含利益发生对立而无法满足,一项利益的实现须以对方利益克减甚至放弃为条件的情形。 权利是否存在冲突? 否定者认为,因法定权利应有边际,故权利冲突是伪命题。(郝铁川) 肯定者认为,权利交叉重叠,两个权利间无法找到一个互不侵犯的界限,除非专断认定一个界限并声称就是互不侵犯的界限,即使如此也只能保持字面上的权利互不侵犯,没有且不可能改变权利的相互性。 (朱苏力) * 分析 存在权利的冲突,其表面原因是立法冲突问题,但实质上立法受众多因素制约。包括: 民事利益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使立法者有限的认识能力难以顾及。 理论研究的偏差和观念因素的制约。 语言表达模糊性的制约。 立法硬作规制可能形成不平等的前提,抬高门槛,有背公平正义。 * (2)界定 如冲突是滥用权利或权力的后果可依立法明确则直接构成侵权,对此立法和司法预防较易。如立法难以明确规定则须司法衡量,此类情形的界定可考虑如下因素: 一是存在两个以上正当权利且在行使中。因不是正当权利即直接构成侵权,静态中权利不会冲突; 二是两种利益形成冲突,无冲突则无须协调; 三是无法律专门规定哪一种权利优先,如有也无须衡量; 四是归属于不同主体,如有两个以上权利归属同一主体,则属权利竞合。 * (3)形态 公权与私权冲突:典型公权与私权,如行政职权和私权的冲突;非典型,如学校管理权与师生权利或单位与职工权利的冲突。 私权与私权冲突:财产权与财产权,人身权与人身权;人身权与财产权。 具体形态:相邻关系,学校与师生,单位与个人,职能部门与民事主体,新闻采访报道与个人和法人,医疗合同,著作权、肖像权的使用者,商号与商标、域名的使用者等。 * 2、协调——案例一 画家甲与模特乙约定,乙作为裸体模特供甲作画,甲向乙支付一定费用。后甲将自己的作品编辑成画册发表。该画册中有该模特的裸体肖像画。 问:作品发表权是否与模特人格利益相冲突?应如何处理? * 案例二 甲与乙是夫妻。甲知乙有外遇,为举证侵害事实的存在(我国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可获得损害赔偿),即雇人跟踪调查。 问:此种调查是否侵犯对方隐私? * 案例三 上海某中学将通过摄像头拍摄到的两高三学生在校园内过分亲密的过程,在校园网内以教育片题材播放。虽然两同学脸上均打有马赛克,但仍能被同学认出。 问:学校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 协调的方法和考虑因素 司法协调的方法——利益平衡 司法协调考虑的因素: 一般因素:(1)人身利益优于财产利益(财产利益本身可有大小),社会利益优于个人利益,但社会利益应限制解释,不能无限扩大。(2)契约优先或侵权占先,对契约应注意是否事先告知,必要限度如是否有背公序良俗,一般社会理念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原则。对侵权占先应注意,先行有侵权存在,为达到救济目的,无其他途径,不逾必要限度。(3)公权力,有法律规定并按法定程序进行。 特殊因素:当事人年龄、身份、场合;设定防范成本等 * 案例一分析 作者向裸体模特支付费用后,是否可发表其作品? 本案中,作者与模特的关系涉及两个客体:一为劳务,一为肖像权。 一般作者支付费用应反映为对模特提供劳务的对价,故在其作品发表时与他人人格利益有冲突的,应以人身利益优先 若作者与模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作品创作后可以发表。则采“有契约约定时,契约优先” * 案例二分析 雇佣他人调查取证是否侵犯隐私权?应谨慎判断。 不侵犯隐私权是因一方侵权在先,其部分利益就应做出牺牲,此种做法类似自助行为 但会引发其他负面效果 * 案例三分析 学校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理由是: 1、安装摄像头的目的在于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而非监控学生行踪,故拍摄到学生举动,学校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 2、虽认为公共场所无隐私,但公共场所是相对的。本案中,两学生已选择了他们认为的隐蔽场所,且摄像头多安装在相对隐蔽处; 3、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来说,学校管理权应受到限制。 * 不同主体权利并存——物权的优先效力 源自物权的效力,并由法律明文规定 两种理解:狭义说仅指外部效力,即物权优先于债权;广义说包括内部和外部。 狭义说的理由:一是广义说逻辑上有误;二是该命题无普遍意义;三是顺位是效力强弱体现,而非效力问题;四是内外效力认定标准不一。 广义说是通说。 * 物权优先于债权 含义:物权于债权并存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均优先于债权。例如,某特定物为债权给付内容又有物权存在的,如一物两卖、物上设定抵押等。 例外:买卖不破租赁;生存性利益优于经营性利益;公法规定税收债权优于一般物权 * 买卖不破租赁 《民通意见》118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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